处罚私装防盗门走完流程要一年多 官方称没有"强拆"权

15.10.2015  10:55

  

  严先生将占用楼道安装防盗门的邻居告上法庭,对方不签收传票,法院只能张贴公告。

   [新闻延伸]

  昨天,晨报报道了延安西路1329弄利星国际广场小区一住户占用公共楼道,加装了一扇防盗门。邻居唐阿姨先后到7个部门投诉反映,但1个半月过去了,依然未能得到解决。此事见报后,引起了众多读者共鸣,纷纷来电表示自己所住楼内也存在类似情况,甚至有人起诉到了法院,但效果并不明显。

  记者昨天再次来到房管部门,针对利星国际广场小区的个案,工作人员对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解说。原来,一个半月的时间只是事情处理的“起始阶段”,如果上述住户拒不配合,唐阿姨可能要等上一年半才能有结果,而且还只是罚款,并非拆除防盗门。

   私装防盗门不能算违建

  据唐阿姨介绍,昨天一大早,她看到小区很多居民拿着报纸在讨论私装防盗门的事,大家都希望此事能尽快有结果。她随后再次找到居委会、街道及房管部门,得到的回复是,正在加紧步伐走流程。

  下午,记者再次来到长宁区房管局第五办事处,办事处负责人周主任澄清,“公共楼道内私装防盗门的事情确实是由房管部门负责处理,而非拆违办负责。对于唐阿姨反映的情况,工作人员一直在着手办理,并没有‘踢皮球’。这个防盗门,严格意义上来讲不是违法建筑,只是违反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占用物业公共部分的设备’。房管部门没有类似拆违部门的“强拆”权,现在房管部门走的只能是行政处罚程序。”

  第五办事处负责处理利星国际广场小区个案的庄先生表示,接到唐阿姨的投诉后,8月25日及9月2日工作人员先后两次上门取证,从那时开始其实就已经在处理此事了。解决的方案分两头走,一是劝说协调解决,二是走处罚程序。“职能部门只能按程序走,比如开多方协调会,需要通知5个部门,还有涉及的两家人,时间较难碰到一起,所以周期就拉长了。

   处罚走流程或要一年半

  采访中,房管部门工作人员一直强调,类似的私占公共走道案例,解决方案基本以协调、做思想工作为主,最后让违规者认识到错误而自行拆除。周主任直言,最近几年还没有“强拆”的案例,但自拆的不少,被处罚的也有。

  作为主管部门,对违规者做出处罚需要多久呢?周主任说:“保守估计要一年半。

  到底是怎样的流程要耗时一年半?周主任拿出了针对利星国际广场小区个案的“处理程序意见”,进行了详细说明。记者注意到,该份处理意见书上,共标注了11道程序,包括:物业公司制止;下发整改通知书;房管办到现场取证;街道、居会、物业等搭建平台进行协调;取证核实身份信息后进行行政处罚网上立案;调查制作笔录固定证据;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未整改的再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移交区局执法科;复议及诉讼期满后下发《催告书》;由区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这份意见书,唐阿姨东奔西跑了一个半月,也只是走了前四道程序,目前正在走第五道程序。值得注意的是,仅其中的“复议及诉讼期”的时长就达6个月,如不服处罚还有6个月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期限。此外,各类文书在对方不签收的情况下,还需张贴告示,张贴时间也均是30天以上。

  记者估算了下,走完各道程序大概需要15个月,再加上一些机动弹性时间,一年半时间完全可能用足。最后,周主任提醒记者,这个流程走完的结果也只是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