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夏航空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增值税计算缴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11.12.2014  00:10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夏航空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增值税计算缴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6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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