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网站境内招募赌徒 网上投注网下专人收款

18.11.2014  09:43

  一些新型赌博如今早已摆脱了“面对面”,网络上各种“轮盘龙虎斗、免费试玩、天天返水”等吸引着玩家。日前,静安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利用互联网组织赌博活动的团伙型犯罪案件,涉及赌资数千万元,9名团伙成员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批准逮捕。

   层层代理类似传销

  50多岁的陈鸣(化名)曾2次因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被判刑。但出狱后的他没有迷途知返,而是越陷越深。2012年初,他从境外获得一家赌博网站的二级代理资格,回到上海后便找圈内朋友共同经营这笔“生意”。他们不仅直接发展赌客为会员,从他们的赌博交易中获利,还发展三级代理,从中提成。

  承办检察官表示,这种网络跨境赌博犯罪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实体赌场,存在内外勾结、类似于传销的特点。其网络服务器设在境外,通过招募各级代理,在境内组织人员参与赌博;内部自上而下分为股东、总代理、代理和会员等层级,社会危害性大。

   分工明确利益均沾

  检察机关审查发现,陈鸣代理的赌博网站,采用网上投注、网下收款的方式。当赌客从陈鸣等人处获得账号后,便在网上拥有一定的信用额度,并以此来进行投注。真正的赌资则是在线下由陈鸣安排的人员进行收取,获利也由特定人员进行发放。

  为此,在陈鸣的二级代理组织内,有员工负责具体对账并出具收账清单;有人根据收账清单向参赌人员收取现金赌债;有的则专门赴澳门、珠海等地与上线结算赌资。相关人员以每月分得佣金5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形式参与利润分成。

  承办检察官表示,执法司法部门与网络运营商、金融机构应加强联动合作,主动屏蔽网络赌博信息,监控异常资金流向,争取“早发现、早预防、早打击”,并强化与境外执法部门合作,争取追缴赌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