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来华境外人员享口岸签证 需邀请者事先申请
30.12.2014 11:08
本文来源: News.Online.Sh.Cn
12月30日消息:短期入境进行商务、探亲活动(一次入境停留不超过30日)的境外人员有望享受到“准落地签”的口岸签证服务。昨天,上海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宣布,在闵行、嘉定、金山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增设外国人口岸签证“预受理”及“代转申请”业务;在静安、宝山、青浦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增设境外人员口岸签证“代转业务”。
所谓口岸签证预受理,是指单位(个人)邀请境外人员短期来华访问、商务、团聚、探亲等,并拟从上海口岸入境的,可提前五天向上海口岸签证机关提出申请。具体来说,可在境外人员来华前,就近向本地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收集材料后直接进行受理,并通过出入境办证系统流转至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口岸签证处进行审批。
口岸签证机关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发《外国人口岸签证受理单》,由邀请单位(个人)盖章(签名)后发送给申请人;境外人员到达口岸后,持《外国人口岸签证受理单》至口岸签证窗口办理签证后入境,当场只需等待5-10分钟。
境外人员需要从上海以外其它口岸入境的,可通过上海口岸签证机关代为转交。为进一步便利本市单位和个人代境外人员申请口岸签证,邀请单位(个人)在境外人员来华前可就近向本地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收集材料后出具代转申请格式文件,交其它口岸签证机关进行审批。
出入境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当个别企业商贸活动遭遇紧急情况,或出现需要人道主义救援的情况时,曾对相关境外人员实行口岸签证。此次进一步开放口岸签证,将增加入境便利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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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2014 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