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就能抵债?别太天真了……

17.10.2018  10:10
2018 10/17 09:20 分享 返回

    民间流传着这么一句话: 欠钱不怕,大不了坐几年牢。

    而事实上,坐牢是属于刑事责任,欠债属于民事责任,两者不可以等同,当然也不可以相互抵消。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个案例,给大家讲解一下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区别。

    本期案例

    2015年8月初,张某以自己急需用钱为由,向薛某借款。

    薛某表示可以借款,但张某必须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后来张某将 伪造的车辆登记证书 抵押给薛某,并由邵某作为担保人,与薛某签订了借款数额为6万元的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2015年8月8日,薛某扣除 1800 利息后实际向张某转款 58200 ,之后张某和他的亲属先后以支付利息的名义曾向薛某还款共计 6600 。再之后,薛某多次找张某还款,结果却怎么都联系不到张某。

    无奈之下,薛某拿着张某抵押的车辆登记证书去车管所查询,结果发现居然是 假证

    这时候,薛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在2016年12月29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当日立案并开展调查。而同一时间,张某因为另外一起案件已经被抓进了看守所。

    几个月后,公诉机关以张某 构成诈骗罪 为由向法院提起公诉。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前,张某的亲属替张某向被害人薛某还款 6 万元 ,被害人薛某对被告人张某表示谅解。

    在庭审过程中,张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罪表示自愿认罪。

本文来源:法律七点半 作者: 责任编辑:梦想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