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凸显四方面成效
记者从5月17~18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召开的全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现场经验交流会获悉,近年来我国地灾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成效凸显:调查评价体系取得显著进展,监测预警得到有效落实,防治力度不断加大,应急体系更加完善。
在调查评价体系方面,全国累计完成地灾1∶5万详查的县市达1080个,完成15833处重要隐患点的勘查工作;地灾监测预警方面,各地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全国29万群测群防员实现了隐患点全覆盖;地灾防治力度方面,“十二五”期间,各级地方政府累计投入地灾防治资金达500亿元,通过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使广大人民群众摆脱了地灾隐患威胁;完善应急体系方面,目前除个别省份外,全国基本上都成立了省级地灾应急管理机构和地灾应急技术机构,各地应急专家队伍不断壮大,省级应急管理专家达2300余人。
据介绍,在有关部门支持下,云南、四川、甘肃和湖南4个省份近年先后被确定为中央财政首批支持开展地灾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重点省份,从中央财政特大型地灾防治专项资金中拿出一大块,用于支持重点省份开展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随着这项工作在四省全面铺开,“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体系”四大体系建设逐渐成为全国地灾防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工作主线。
“地灾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是地灾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汪民在此次会上表示,未来地灾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将围绕四大体系建设展开,包括全面完成全国山地丘陵区地质灾害1∶5万详细调查,继续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地灾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提升群测群防的规范化水平和科技含量,基本完成威胁学校、集镇等人员密集区重大地灾隐患点的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加大应急管理和技术支撑机构、专家队伍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