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举办2017年两岸保险法研讨会[图]
12月15日,2017两岸保险法研讨会在上海召开。本届研讨会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主办,台湾财团法人保险事业发展中心合办,安阳仲裁委员会、上海律驾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上海乐凡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市中天阳律师事务所共同协办。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胡近、台湾财团法人保险事业发展中心董事长桂先农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来自海峡两岸近120余位专家、学者及实务界代表出席会议。
会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凯原法学院院长季卫东会见了台湾嘉宾,就双方未来开展更深入的合作进行了交流,并代表凯原法学院与桂先农互赠纪念品。
研讨会开幕式由上海交通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主任韩长印教授主持。出席开幕式的领导和嘉宾还有台湾财团法人保险安定基金董事长林国彬、台湾财团法人住宅地震基金董事长陈明仁、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秘书长赵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王静、台湾财团法人保险事业发展中心处长陈晓珮等。
胡近致辞,代表上海交通大学对此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对台湾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他首先肯定了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尤其是保险法学科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并指出伴随着上海自贸区及上海保险交易所的成立,上海正朝着国际保险交易中心的方向前进,在中国大陆保险业的跨越式发展中上海更将扮演重要的角色。台湾地区保险业和保险法律制度建设所取得的令人瞩目的成绩,将为上海建设国际保险交易中心提供重要的借鉴,而中国大陆保险市场的发展创新也将为台湾地区保险制度的建设提供新的视角和素材。因此,加强两岸保险业的互动和交流非常重要。胡近强调,希望两岸保险法专家、业界同仁通过此次会议进行深入的探讨,在保险法研究上能够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为两岸保险事业的发展进步贡献力量。
桂先农代表合作单位致辞。他对主办方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表示感谢,并回顾了近年来两岸保险法研讨会取得的丰硕成果,指出两岸保险法研讨会旨在促进两岸保险法理论的交流,共同面对保险市场的挑战。桂先农简短回顾了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史,指出保险对改善社会的安全水平、保障民众的幸福感、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两岸保险法学界应持续不断深入合作,促进交流,推动两岸保险法律制度的共同发展。最后,他预祝本次会议圆满成功。
在随后的研讨中,来自两岸的保险法学者和实务界代表围绕“保险法理论的新发展”、“人身保险合同疑难问题”、“财产保险合同疑难问题”、“保险业法的展望”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主旨演讲以“保险法理论的新发展”为议题,由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秘书长赵雷、台湾财团法人住宅地震基金董事长陈明仁主持。台湾铭传大学法律学院教授林勋发发表了题为“中国大陆交强险制度修正刍议”的演讲。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李伟群发表了题为“保险欺诈的风险防范及处理——以车辆保险欺诈为路径”的演讲。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张冠群教授发表了题为“云端运算风险管理与保险之相关问题研析”的演讲。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董庶以《保险法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为视角就财产保险纠纷中的重要议题进行了报告。台湾汽车交通事故特别补偿基金副总经理杜茂铨、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方乐华和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歌作为该单元的评议人,对嘉宾的发言进行了评议。
第一议题以“人身保险合同疑难问题研究”为主题,台湾台名保险经纪人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陈翠蓉和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秀全主持了该议题。台湾财团法人保险安定基金董事长林国彬发表了题为“台湾地区近年来投资型保险商品之发展、监理与争议问题研究”的演讲。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王静发表了题为“保单现金价值强制执行研究”的演讲。台湾人寿保险商业同业公会副秘书长金忆惠以“台湾地区保险业履行保险给付责任议题探讨”为题发表了演讲。台湾新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长简维能以“台湾地区‘保险法’据实说明义务之因果关系”为题发表了演讲。上海市中天阳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罗杰以“保险代位权限制对象之‘组成人员’判断的空白及其思考”为题进行了报告。台湾“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协理苏维国、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常务副主任陈冬梅以及安阳仲裁委员会案件咨询受理科科长司占杰作为该单元的评议人,分别对各议题嘉宾的发言进行了评议。
第二议题的主题为“财产保险合同疑难问题研究”,该议题由台湾华南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崇权和上海律驾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CEO、创始人谢贤林主持。台湾东海大学法律系教授卓俊雄以“论责任保险附属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之分配——兼评台湾地区‘高等法院’105年金上更(二)字第1号民事判决”为题发表了演讲。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孙宏涛以“我国环境责任保险之除外条款研究”为题发表了演讲。台湾政治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助理教授陈俊元发表了题为“怒火地平线——墨西哥湾漏油案与保险契约之解释”的演讲。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羽中发表了题为“保费支付条款之法律性质初探”的演讲。台湾理律法律事务所律师张淑芬发表了题为“财产保险争议案例研讨”的演讲。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讲师沈小军发表了“论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请求权的法律性质及其实践意义——兼评《保险法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责任保险相关条文”的演讲。台湾安侯法律事务所执行顾问孙欣、上海乐凡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高长青以及上海亚太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首席代表金怡钟作为该单元的评议人,对嘉宾的发言进行了评议。
第三议题“保险业法的展望”由台湾政治大学商学院教授林建智与安阳仲裁委员会秘书长陈保平主持。台湾政治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系主任、教授彭金隆,发表了题为“保险法有关保险业内部控制与内部稽核制度及其罚则规范分析”的演讲。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波发表了题为“经济新常态下金融产品创新与国内信用险发展新机遇”的演讲。台湾常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守真发表了题目为“保险业关系人交易规范”的报告。上海恒量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徐坚发表了题为“如何规范保险产品市场开发——从日新月异的保险创新产品看市场监管的隐性地带”的报告。台湾协和法律事务所合伙人叶日青发表了题为“董监事责任保险与并购实务”的演讲。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迪就我国再保险市场的发展发表了题为“行业新规促再保险市场合规化发展”的演讲。台湾财团法人保险安定基金研究员古珮玉、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总监冯智坚以及北京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飞翔作为该单元的评议人,对嘉宾的发言进行了评议。
本次研讨会闭幕式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庄加园主持。陈晓珮代表合作单位致辞,他首先对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对举办两岸保险法研讨会作出的工作表示感谢,并表示本次会议内容丰富,各位嘉宾收获颇丰。希望两岸保险法学界同仁继续支持明年将在台北举行的两岸保险法论坛。韩长印教授代表主办单位致辞,认为本次研讨会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前瞻性、权威性,参会人员之间有着高密集度的交流与互动。目前为止连续举办五届的两岸保险法研讨会已经成为两岸保险法学界交流的重要平台,这离不开台湾财团法人保险事业发展中心的支持和两岸保险法学者、同仁的共同付出,也期望两岸保险法学界同仁能够继续加深交流,推动两岸保险法制的发展。会议最后,主办单位与合作单位共同向此次研讨会的协办单位颁发了感谢状。
会议召开前,韩长印教授与台湾嘉宾参访了上海保险交易所。上海保险交易所董事长曾于瑾、副总经理朱仲群会见了台湾嘉宾,各方就两岸保险业、上海保险交易所的创新发展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并就未来可能的合作达成了初步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