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多措并举“稳促调惠”

18.11.2014  16:03

  11月17日,国土资源部网站公示了国务院督查组对国土资源部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督查意见的整改情况。
  据悉,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意见的整改工作,国务院第一督查组反馈意见后,国土资源部先后召开部党组会、部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研究完善,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整改情况表明,国土资源部采取积极措施,从四个方面狠抓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
  一是切实提高土地和矿业权审批效率。加快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土地审批,对国家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立项目审批清单制度,对所需用地列表安排、加快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实行先行用地政策;建立用地审查快速通道,加快审查速度,加密会审会议,切实提高审批效率。至9月22日,全部完成国务院确定的今年64个新开工铁路重点项目的用地预审,其他项目用地预审和土地征收、农转用审批也明显加快。提高矿业权审批效率,调整矿业权审批文件报送方式,改进矿业权会审制度。进一步简政放权,积极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国土资源部原有行政审批事项56项,已取消10项,下放1项。拟再取消19项、下放3项、不列入行政审批事项1项,待国务院审定后,国土资源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比例将达66%。
  二是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对国家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及重点发展区域,在规划计划安排和土地供应上继续给予特殊支持政策;对稳增长的铁路、公路、机场、水利、能源等项目用地,在补充耕地数量上实行先补后占,但对补充耕地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可由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出具承诺函,在项目竣工前通过工程措施提高质量,实现补充质量相当的耕地;对于高耗能、高排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用地,严把土地供应闸门。严格控制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土地挖潜力度。颁布《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定》,研究制定《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三是加大土地执法监管力度。以国土资源部通报形式印发《2014年上半年国土资源领域违法形势》,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巡查力度,把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挂牌督办了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政府违法批地案等5起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选择河北省邢台市、吉林省四平市等9个土地违法严重的地级市进行公开约谈。国家土地总督察签发第9号国家土地督察公告,公布对9个地区的约谈情况。
  四是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制度。继续开展油气矿业权区块竞争性出让工作,探索建立竞争出让办法。将“妥善处理矿业权重叠”有关内容纳入《关于进一步深化资源有偿使用规范矿业权管理的通知》。拟进一步理清不同矿业权重叠设置的原则,明确新设矿业权重叠设置规则和历史形成矿业权重叠的解决方法,研究制定油气与非油气矿种重叠设置矿业权的管理规定;推进综合规划,坚持空间划开、时序错开的原则,强化同一地区不同深度的两种或多种矿产资源综合勘查、综合开发、综合利用,实现各类资源协调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