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在山东淄博举行
12月2日,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国土资源部在山东省淄博市举行了以“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国土”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存智在出席活动时表示,国土资源部将利用一个月时间,以“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国土”为主题集中宣传解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系列活动。山东省副省长赵润田出席活动。
胡存智表示,在新的历史时期,落实国土资源管理新定位尤其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国土资源部将按照“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国土”的目标,以法治思维构建国土资源管理机制,将法治原则贯穿国土资源管理全局,用法治工作统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就建设法治国土,胡存智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必须加强和改进对国土资源法治建设的领导。国土资源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法治国土建设的统一部署;尽快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各级党委(党组)法律学习制度;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二是必须全面落实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国土资源权力清单制度;完善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程序;健全国土资源重要部门和重要岗位权力制约机制;全面推进国土资源政务公开。三是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引领国土资源重大改革。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和行政审批制度等四大领域重大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要按照法治方式推进,做到于法有据,确需突破法律规定的获得授权方可实施;正确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通过改革加快推动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实现法治与改革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四是必须营造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的法治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资源国情教育和国土资源基本法律知识普及;不断健全依法维权和纠纷化解机制,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互相衔接的纠纷处理制度,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权利救济的渠道,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
淄博市人民政府、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芜湖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以及基层国土资源所、企业村组代表交流了法治建设、普法守法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