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政策扶贫惠泽民生
今年10月17日是全国首个“扶贫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扶贫办获悉,2014年,国土资源部党组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重要政策措施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并将其任务分工纳入部年度重点工作布局,充分发挥部门优势,从规划、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形成了具有部门特色的国土资源扶贫工作新机制。
加大土地政策倾斜力度,支持矿产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促进贫困地区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国土资源部在编制和下达2014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时,对相关省份给予不同程度倾斜,并要求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分解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给予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适度倾斜,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小城镇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需求,推动贫困地区农村危旧房改造,促进农村新社区建设。逐年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支持力度,拓展扶贫开发建设用地新空间,选择部分有条件的贫困地区,组织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和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试点。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对扶贫开发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加大对贫困地区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的技术指导与支持力度。
大力推进土地整治,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据统计,2014年各地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安排土地整治项目1820个,建设规模1739万亩,投入资金247.23亿元。联合有关部门编制下发了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年度评估方案,组织专家率先评估在贫困地区实施的重大工程,启动了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中央支持资金分配测算工作。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保障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贫困地区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实施了调查评价工程、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搬迁避让与治理工程,并部署了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指导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从切实履行职责、深入开展高标准“十有县”建设、严格落实制度、加强重点地区防治、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演练活动、推动防治行业健康发展等7个方面提出总体要求。加强督促检查指导,下发《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的通知》,部署各地开展检查工作,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到位。指导做好地灾防治工作,组织对11个地质灾害重点省份开展竞争性选拔,选择四川、甘肃、湖南3个省进行集中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