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力度
新华社北京7月8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点督查情况汇报,对落实不力的坚决处置整改;部署整改审计查出问题,把宝贵的公共资金资源用到促发展惠民生上;决定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力度,为贫困学子创造公平成长环境。
会议指出,近两个月我国经济发展中积极因素不断增加,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财政货币政策持续显效,发展动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有信心、有条件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进一步抓好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落实,对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促进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听取了国务院督查组对18个省份和35个部门、单位重点督查情况的汇报,对相关地区和部门主动有力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政策落实予以充分肯定,同时要求抓紧整改发现的问题。会议确定,一是各级财政将已收回沉淀和违规资金2500多亿元,加快统筹用于急需领域;国务院将239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调整用于在建重大项目;对闲置土地处置不力的收回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二是督促加快铁路、农村公路和重大水利等建设,保证完成全年目标。通过专项债券及其他市场化筹资,支持国际产能合作。三是对涉农资金整合、放宽公积金使用、政务信息共享等方面落实不到位的事项挂牌催办。四是抓紧清理阻碍改革推进、政策落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快修订财政、投融资等管理规定和市场准入、产品服务等标准。各地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各部门要加强服务,帮助地方解决难题。对明显不作为、整改不力的要约谈问责。建立健全常态化督查机制,确保各项政策取得实效。
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日前已向社会公布。会议指出,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对于提高公共资金统筹能力和使用效益、使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有效,改进政府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一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时限,严格问责,着力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坚决防止一些问题屡改屡犯。整改情况11月底前报国务院,并在向全国人大报告后公布。二要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转变政府职能力度,及时修改完善与改革发展不适应的规章制度,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经济发展“内力”和后劲。三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长效机制,加大对骗取财政资金、侵占国有权益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公共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发挥最大效益。
会议指出,按照国务院部署,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更有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完成学业,可以促进教育公平,为贫困学子提供更多发展机会,为国家培育更多人才。会议决定,一是高校学生在读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或在校期间因病等休学的,也可申请贴息。二是将贷款最长期限由原先的10年、14年,统一延长至20年。将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宽限期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同时简化申请手续。三是建立还款救助机制,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等毕业借款学生,可申请代偿应还本息。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代偿资金原则上由所在省级财政承担。各级财政要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帮助贫困学子解决后顾之忧。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