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第十督导组8月25日在上海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情况反馈会。督导组认为,上海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上海市政府表示,此次督导是对上海安全生产的又一次全面“体检”,将切实抓好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8月22日至25日,督导组冒着高温酷暑,深入基层一线,高效率、高强度紧张工作,先后赴崇明、宝山、松江、青浦等4个区进行督导检查,并对燃气、客运、化工、有限空间、涉爆粉尘、船舶制造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
第十督导组组长吴鑫代表督导组反馈督导意见。他指出,上海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强化城市安全治理为重点,及时部署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以提高“检查覆盖率、整改率和处罚率”为重点,着力加强行政执法力度。7月以来,依法严惩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整治了一批重大隐患,坚决关闭取缔了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了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了一批责任单位和个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积极成效。
督导组指出,上海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企业对大检查认识不到位,落实有差距;一些企业自查自改不全面、不彻底;部分部门和地区大检查工作进度较慢、推动力度有待加强,需要引起重视。督导组建议,上海要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主体责任,要狠抓大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要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推进大检查各项工作,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持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金兴明表示,将切实抓好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认真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措施。对督导整改事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同时,着眼常态长效,层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基层属地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