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新政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

10.10.2014  15:27

 


 

      加速折旧法,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准予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提高折旧率的办法,加快折旧速度,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起到的主要作用是可以减少企业所得税,增强公司未来竞争和融资能力。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以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会议确定,所有行业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研发仪器设备,以及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生物制药、铁路、船舶、航空航天、计算机、通信、信息传输、软件等高新技术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按规定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资深注册会计师刘志耕解读表示,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在所得税之前扣除,直接的好处是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增加企业的流动资金。

      会议还决定,全面开放国内包裹快递市场,对符合许可条件的外资快递企业,按核定业务范围和经营地域发放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