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服务询价单2
市安全监管局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服务
询价单
一、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以下因公出国(境)团组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采购内容 | 2017年市安全监管局赴法国、瑞士安全生产工作研讨团组因公出国行程保障服务 | ||
规格及型号 | 1个团组,8天(含往返) | ||
单位及数量 | 1个 | ||
产地要求 | 服务商在本市中心城区,以便及时进行面对面会商、沟通 | ||
用途 | 服务商接受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提供2017年市安全监管局赴法国、瑞士安全生产工作研讨团组公务国际机票购买、境外交通安排、境外住宿安排、翻译安排等行程保障服务工作。 | ||
功能要求 | 必要功能 | ||
服务商确定专职人员,与甲方保持及时联系,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与甲方沟通相关工作。 | |||
性能及技术指标 | 主要技术指标 | 1.具备合法的因公出国(境)境外服务法人资格,在本市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 | |
2.具备合法的国际公务机票代理资质。 | |||
3.具有3年以上政府因公出国(境)团组服务经验。 | |||
4.业内龙头企业、国有企业优先。 | |||
5.对于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服务商应严格遵守保秘规定。 | |||
6.除不可抗因素外,负责保证团组如期出发和安全顺利返回,出访期间为团组成员提供专业规范的服务。 | |||
7.保证提供符合甲方财务报销要求的结算票据。 | |||
依据、质量标准 | 1.所提供服务应符合《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各项经费管理要求。 2.所提供公务机票服务应符合《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沪财采〔2015〕6号)有关要求。 | ||
验收条件及标准 | 符合本需求表明确的功能要求、性能指标、质量标准等要求。 | ||
验收方法及方案 | 双方签订因公出国(境)团组行程保障服务协议,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财务报销要求的结算票据,团组归国后由甲方验收后进行财务结算。 |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对服务结果负责,对甲方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守秘密。 | ||
付款条件、方式 | 由乙方提供符合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公务机票购买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符合甲方财务报销要求的结算票据,甲方验收后以银行划账方式支付。 | ||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 具有3年以上政府因公出国(境)团组服务经验,为政府其他部门提供过相关服务的服务商。 |
二、报价要求:
1.报价须为一次性不可更改的价格。
2.报价单位应为人民币元,不保留小数。
3.报价应为服务发生的全部费用。
三、报价成交办法:
1.采购方按投标报价经询价小组确定中标单位。按合计报价进行比较,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同时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最低合格报价,以询价小组意见确定成交供应商。
2.如果最低合格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废单处理。
四、合同要求:
确定供应商之后,双方应根据询价过程确定的条件、要求签订合同。
五、报价单报送地点:上海市复兴中路593号1807室。
六、报送时间:2017年4月14日12:00之前
七、注意事项:
1.以密封的形式在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2.按规定时间迟交的报价单,采购方可拒收。
八、联系方式:
朱老师:54667359 胡老师:54667510
传真:54666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