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法制化建设

10.03.2016  15:26
  为进一步规范嘉定区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日前,嘉定区财政局联合区发改委、区建交委、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和区机管局共同制定出台了《嘉定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以《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该区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从明确工作责任、强化依法采购、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推进采购信息化建设等七大方面,分别对采购人、财政部门、采购中心和采购代理机构等提出了明确、细致的要求。   文件明确,采购人要加强学习,从源头上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制定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编实编细政府采购预算。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协调和配套,加强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辅导,建立各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年度考核和通报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要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创新采购渠道,推动政府采购与电子商务的有效合作,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市场化配置。采购中心要进一步提高业务技能和专业化操作水平,优化采购组织形式,提高采购效率,建立政府采购价格和市场价格联运机制,实现采购价格、质量和跟踪服务优良。采购代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机制,不断提高专业化操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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