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媒体介入退款就不再协商
24.07.2014 18:29
本文来源: 新浪上海
商家:媒体介入就不再协商
7月21日,“老罗帮你忙”互动维权栏目热线记者前往wedding婚纱摄影虹口足球场办公室时,店方负责人王小姐不在现场,另一名工作人员称当初所约定的韩国籍摄影师确实出了车祸。工作人员称,钱款已汇至陈小姐银行账户,不能对陈小姐没有收到钱款承担责任。
然而,7月22日,记者获悉陈小姐仍未收到钱款后,再联系店方负责人王小姐时,她又否认给陈小姐银行账号汇过退款,并以陈小姐已向媒体投诉为由表示不再退款。
随后,王小姐还给记者发来一条短信,短信中表示不再协商退款事宜,“我从没说过不退钱……我明确说过,既然由媒体介入,我们不再采取协商解决的方式!”
[律师点评]
商家应双倍返还定金并退款
上海力帆律师事务所龙陈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商家所收定金最多只能为总合同款项20%,超过部分,可作为合同款项预付款,若商家将所收2900元均定性为“定金”,不符合《合同法》规定。
本案中,由于双方已明确约定拍摄婚纱照的为韩国籍摄影师,且摄影师已出车祸意外,若该意外导致该摄影师在原来约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婚纱拍摄服务,即使提出解约退款的为顾客方,因顾客是被迫提出,商家也应该双倍返还定金,定金计算比例为总合同金额20%,其余合同预付款则应全额退还。
本文来源: 新浪上海
24.07.2014 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