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国首次成为资本净输出国

11.04.2016  15:33

(记者 孙超逸)从经贸大国向经贸强国的转变之路我国又迈出了一步。昨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宣布,去年全年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首次突破千亿美元大关,达到1029亿美元,同比增长14.1%,继续保持世界第三位,我国实际上已成为资本净输出国。

商务部数据显示,在总量增长的同时,我国对外投资结构也进一步实现了优化,投资领域不断拓宽。其中对发达国家投资增长尤为迅速,去年全年我国企业对美国投资增长23.9%,对欧盟投资增长1.7倍。投资行业上,我国对外投资主要集中于服务业领域,在总额中占比达到64.6%,年同比增长27.1%。

如果包括我国企业在国(境)外利润再投资和通过第三地的投资,我国实际上已成为资本净输出国。”孙继文表示,成为资本净输出国是开放型经济发展到较高水平的普遍规律,也是我国从经贸大国迈向经贸强国的重要标志。他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国家统计局等机构一同完善有关制度,很快将对外公布准确的对外投资存量和增量统计数据。

资本输入方面,我国对国外资本吸引力依旧。2014年全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约为1196亿美元,同比增长1.7%,连续23年保持发展中国家首位。其中,服务业吸收外资占比增至55.4%,高出制造业22个百分点,成为吸收外资新增长点。

除了境内外投资快速增长,去年我国货物贸易情况也同样表现抢眼,在全球贸易缓慢增长的大背景下,去年我国对外贸易实现了平稳增长,进一步巩固了全球第一货物贸易国地位。商务部数据显示,去年全年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4.3万亿美元,剔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6.1%,其中出口增长8.7%,进口增长3.3%。外贸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约为10.5%,为2008年以来的最高水平。商务部预计去年全年我国出口占全球份额达12.2%左右,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孙继文表示,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增长缓解了国内资源压力,增加了国家财力。2014年进出口环节征收的关税和增值税、消费税占到全国税收总收入的15%左右。外贸直接带动就业1.1亿人左右。此外,服务贸易快速增长,全年服务进出口总额将超过5800亿美元,增长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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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投资法向社会征求意见

■外资准入将实行“有限许可加

全面报告”

■引入“实际控制”的标准

据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记者 于佳欣 王优玲)商务部19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法一旦通过,将实现外资三法合一,外商逐案审批管理模式将结束,进入“有限许可加全面报告”外资准入新时代。

根据征求意见稿,将取消现行对外商投资的逐案审批体制,采取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方式,构建“有限许可加全面报告”的准入管理制度。即外国投资者在负面清单内投资,需申请外资准入许可;同时,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不管是否属于负面清单,均需履行报告义务。

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成钢介绍,改革开放早期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奠定了我国利用外资的法律基础。随着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推进,部分内容难以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亟须进行修改完善。

草案不再将企业组织形式作为规范对象,而是在依据注册地标准定义的同时,引入了“实际控制”的标准。即:受外国投资者控制的境内企业视为外国投资者;外国投资者受中国投资者控制的,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视为中国投资者的投资。

在放宽外资准入、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外资促进和保护制度,并对外国投资企业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社会各界可在2月17日前,登录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对修订稿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