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员以"员工内部价"为诱饵牟私利 4名犯罪嫌疑人被抓

15.09.2015  09:12

  据《劳动报》报道,售楼员为牟私利故意抬高房价,以“内部价”为诱饵,收受客户钱款。记者昨天从青浦警方处获悉,其破获了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抓获潘某、吴某、王某、董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

  去年9月,楼市限购政策的放款和银行贷款利率的下调,申城楼市再次火爆。来沪打拼多年的老刘,经过多次挑选选中了位于青浦区华新镇某楼盘的一套二居室,就是价格有点贵。正当老刘再三犹豫的时候,该楼盘售楼员董某把老刘拉到一边悄悄地告诉老刘,她现在手里有一个“员工内部价”,房屋总价可以便宜十几万元,只要向公司领导送点礼,就可以享受这个低廉的价格。老刘一听,喜出望外,当即按照董某的要求交付了5万元“礼金”。随后,董某带着老刘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上房屋的价格也确实比之前商谈的价格要低。

  然而,一次聚会时,老刘发现朋友购买的同一个楼盘同楼层的房屋和自己购买的价格几乎一样,而朋友并没有送礼,也没有用到“内部员工价”。老刘急忙打电话询问售楼员董某。此时的董某却一改之前和善的态度,坚决否认收取过老刘5万钱款。无助的老刘急忙找到该楼盘的负责人询问情况,该楼盘的负责人表示公司根本没有“内部员工价”,老刘购买房屋的价格就是公司原先制定的销售价格。老刘顿时傻了眼,通过送礼捡到的便宜就这样凭空消失了,自己还白白损失了5万元。该楼盘的负责人得知了老刘的遭遇后,立刻寻找相关人员做进一步了解情况,可是相关的销售人员早已不知去向,该负责人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很快,4名犯罪嫌疑人陆续到案。原来,该楼盘的销售经理潘某,看到日益火爆的楼市,心里打起了靠销售房屋受贿敛财的歪主意。潘某让手下的销售员吴某、王某、董某在和客户报价的时候,故意抬高房屋价格,然后以“员工内部价”低价售房为由,收取客户贿赂,并从中牟利。经侦查,犯罪嫌疑人潘某、董某等人共收取购房客户贿赂10余次,涉案金额达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