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商品物美价廉?小心让不良商家钻了空子
案例一:开店卖假名牌眼镜 夫妻二人被批捕
夫妻二人开店铺卖假的名牌眼镜,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奉贤检察院批准逮捕。
老杜2013年在市区某商场租了一家店铺卖眼镜,由于生意很一般店铺租金又贵,老杜决定一年租期满之后就把店关了。2014年过完年之后,该商场的经理通知老杜,店铺租金可以打折,老杜想,在老家的女儿和女婿都没有工作,不如让他们接手这个店。于是2014年,小杜和丈夫李某就租下了这个商场的两个门面,开始经营。
夫妻俩还是做眼镜的生意,但是由于之前老杜经营的并不好,两人就开始动起了歪脑筋,他们决定卖一些假冒的名牌眼镜,类似于“雷朋”、“欧克利”等。这些眼镜的进货价在几十元左右,做工也比较粗糙,一看就是假货。但由于店铺在位于的商场内客流量很大,夫妻俩的眼镜店生意很好,还有不少客人就是冲着这些“牌子”来买的。
案发时,民警在其店内查获带有“RAYBAN” 、“OAKLEY”、 “miumiu”等标识的假冒品牌眼镜共计千余副,经奉贤区物价局鉴定,涉案假冒品牌的眼镜价值达2.6万余元。小杜及李某已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
同时,民警还在该商场内查获了另一家卖假名牌眼镜的店铺,其店铺内存有假冒名牌眼镜千余副,经鉴定,涉案假冒品牌的眼镜价值达65万余元,该店铺店主也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批捕。
案例二:网络商城卖假耐克 三男子被提起公诉
一双耐克运动鞋卖300多元,还号称是正品,你会心生怀疑还是觉得捡了个大便宜?近日,几名男子因在网络商城销售假冒的耐克运动鞋,数额巨大,被奉贤检察院提起公诉。
张某出生于80年代初,大学毕业工作了几年之后,辞职下海经商。由于电子商务的兴起,张某也决定从中淘金。他注册了一家贸易公司,主营知名品牌运动鞋,然后又在几大知名零售网站开设了网店,以正品的名义卖耐克运动鞋。张某雇佣了刘某、邵某两人作为公司的管理层,并招了一些员工负责网店的维护和发货。张某的公司售卖的耐克运动鞋囊括了市面上的大部分型号,这些鞋都是从福建批发的冒牌产品,而张某在网络商店销售时,均打出正品的旗号。由于他卖的鞋子售价一般是专卖店售价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且在大型网络零售平台出售,所以一般消费者难以辨别真伪,均冲着折扣价购买。
截至案发时,张某网店的营业额达到2000余万元。民警在其仓库内搜到假冒的各种型号的耐克运动鞋3000多双。张某和刘某、邵某三人均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提起公诉。
检察官点评: 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一个趋势,从一些刚刚起步的小品牌到国际大牌纷纷在网上开起零售店,很多消费者认为在网络上购买的品牌商品比在实体店买划算很多,殊不知,价可能是廉了不少,但物可不一定就美了。很多不法商家为了利益,将假货当做真品卖,而消费者也难以辨别商品的真假,出现问题时往往将原因归于品牌商品的质量不好,不仅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品牌的名誉也受到侵害。虽说物美价廉是中国人购物的传统理念,但在现代社会,购物时还是要谨慎辨别,否则很有可能因为贪便宜而纵容了不法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