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爱英率团访问芬兰并出席中芬司法交流与合作20周年庆祝活动暨“中芬司法公正研讨会”
法制网讯 记者刘子阳 应芬兰司法部部长林德斯特伦邀请,司法部长吴爱英于8月12日至16日率中国司法代表团访问芬兰,出席13日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举行的中芬司法交流与合作20周年庆祝活动暨“中芬司法公正研讨会”并致辞。
吴爱英在致辞中首先代表中国司法部,对“中芬司法公正研讨会”的顺利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向20年来为推动中芬法律和司法领域交流与合作做出辛勤努力的两国同仁表示诚挚感谢。
吴爱英在致辞中回顾了中芬两国20年来法律和司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情况。她指出,20年间,法律与司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已成为中芬两国全面友好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95年两国司法部在北京签署《合作与交流谅解备忘录》以来,双方在法律与司法领域交流合作迅速发展,两国司法部领导之间高层交往有序进行,各方面专业交流深入开展,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合作成果日益丰厚。20年来,在《备忘录》的基础上,两国司法部已经相继签署7个合作执行计划,每个执行计划的内容都得到了有效执行。截止目前,双方已完成了40余个重要交流合作项目,题目涵盖依法治国、犯人监禁和安置、法律援助及纠纷调解、罪犯矫正与康复、社区矫正等双方关注的重点领域。
吴爱英指出,全面深化法律和司法领域的交流合作,是中芬两国司法部的共同愿望。建议双方认真谋划、务实推进双方的交流合作,围绕法治建设、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就双方共同关注的领域,研究制定新的合作执行计划,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更好地服务于两国的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双方交流合作的层次和水平,继续保持两国司法部之间的高层交往,深化在监狱管理、社区矫正、律师管理、法律援助、司法人员培训等领域的务实合作,扩展交流的广度,更好地发挥中芬司法交流与合作平台的重要作用。
吴爱英指出,公正是人类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法治,高度重视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强调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中,中国着力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中国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司法公正的观念深入人心,公正司法取得显著进步,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吴爱英指出,法治的发展,离不开国际社会的交流合作。“中芬司法公正研讨会”,为双方专家提供了良好的交流与研讨平台,经过双方专家深入的研讨与交流,能更好地服务两国的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今后中芬双方可以就充分发挥刑罚执行、律师、法律援助等制度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开展更加深入的专题交流合作,不断提高交流合作的水平。
访问期间,吴爱英与芬兰司法部部长林德斯特伦进行了会谈。会谈中,吴爱英介绍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中国司法部职能、司法行政改革情况等,双方就监狱管理、社区矫正、律师工作、法律援助等进行了广泛交流,并就进一步加强在司法和法律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共识。芬兰司法部对吴爱英率团访问高度重视。芬兰司法部长林德斯特伦赞同吴爱英提出的建议,表示将与中方一道,进一步加强双方在司法和法律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吴爱英还会见了芬兰最高法院大法官图拉•品纳、古斯塔夫•比格林,并参观考察了赫尔辛基监狱、罗瓦涅米上诉法院、罗瓦涅米法律援助办公室等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