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吴志强:上海少有“超大封闭社区”,无需到处拆墙

24.02.2016  12:45

  “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昨天,一则关于中国城市发展的“路线图”文件发布引来网友热议:“我家小区的围墙是不是要拆了?”“小区道路跟环境,买房时都是交了钱的,为何现在要变成公共的?”实际上,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将有不同的实施细则后续出台。对上海而言,少有“超大封闭社区”,所以没有到处“拆墙”的必要!
   超大楼盘阻断交通
  同济大学副校长、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总规划师吴志强教授昨晚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错了,错了。这里面有误解了。”吴志强曾经担任同济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长,长期参与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的城市规划工作,他表示,首先是概念错了,文件中提及的“封闭住宅小区”并非指所有的城市社区,而是指绵延数千米甚至面积超过几平方公里的“超级单位大院”和“超大小区”或者“超大楼盘”,关键是它们的超大封闭尺度影响了整个城市道路交通结构体系,造成主干线打断形成大量丁字路。上海在过去的规划建设中,长期以来就避免了这种“超大封闭社区”,也就没有到处“拆墙”的必要。
  吴志强说,由于历史因素,北方一些城市出现了“超级单位大院”,华南城市形成了“超大楼盘”。比如,某钢铁企业的单位大院,聚集人口数万,面积达5平方公里,势必成为城市交通的“盲点”,堵塞了原本可以为主路分流压力的“交通毛细血管”。这部分封闭单位大院才属于“停建”“切分”之列。吴志强透露,自上世纪80年代起,上海在规划城市发展时,就充分考虑到道路与建筑之间的关系,中心城区内几乎所有的住宅小区建设都没有破坏原有的路网格局。而一些新的开发区在规划初期,也是先有道路再有建筑。吴志强说,“即便是万科那样的房地产企业,在上海拿地也有尺度限制,避免形成封闭型超级社区。

   城市街区”到底是啥
  吴志强指出,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街区制是破解城市中心地段封闭拥堵还给公众地面步行空间的良药。但是,街区制并非就是破除所有住宅区的围墙,主要是进行面积的限制,一个单位不能超大到影响城市的道路系统。
  吴志强认为,解读中央文件中提出的“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从城市规划专业的角度上看,要读懂三点:
  第一,所谓的“封闭住宅小区”是指体量超大、阻碍城市路网的“城中之城”,并非是指所有的住宅小区;
  第二,对大型房地产企业拿地、用地,要做出一定尺度限制,土地在出让方面,应该小块出让,不再是大片出让;
  第三,通过发展都市中心地段街区制,畅通城市毛细血管,使城市路网稠密,四通八达,从而达到治堵的目的。
  城市规划建设,最终是怎么让百姓的生活更美好来决定的。
  本报记者 张炯强
   http://xmwb.xinmin.cn/html/2016-02/23/content_2_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