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大学生非法组织卖血获刑10个月

11.09.2014  21:35

  无偿献血本是奉献爱心,点燃他人生命希望的高尚行为,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从中寻找"商机",通过小广告、QQ群等方式组织他人非法卖血。昨天,青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组织卖血案,在受审的4名被告中,年龄最小的黄某,竟然是一名才毕业不久的90后大学生。黄某称最初自己只是想通过网络寻找兼职,无意中在一些兼职网站和QQ群里看到了组织他人"卖血"的兼职信息,在今年3月伙同其他3名被告从江苏省组织了数十名卖血人员到青浦区某镇卫生服务中心,以有偿替代献血单位职工义务献血的名义牟取非法所得。

  黄某 被告: 让我过来帮着带队,给200元钱一天。帮别人顶替单位献血名额。而在整个过程中,黄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以及将为此付出的代价并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直到被民警当场查获才如梦方醒。据了解,非法卖血之所以屡禁不止,一方面因为确实有市场需求,另一方面还在于一些"血贩子"低估了违法犯罪的成本。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组织卖血3人次以上或组织卖血非法获利累计2000元以上即可构成犯罪。

  张金健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员:这种(犯罪)活动可能赚取的报酬很少,可能只有两三百元钱,但是作为一个共同犯罪其中的一个环节一个成员也已经构成了犯罪。最终,李某、黄某等四名被告因犯"非法组织卖血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7个月不等,处罚金两至三千元并没收非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