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第三届董事会成立
5月21日,同济大学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四平路校区中法中心C401会议室召开。包括我校党委书记杨贤金和校长裴钢在内的39位董事及董事代表出席会议,我校党委副书记马锦明、徐建平,副校长江波、吴志强、吕培明、顾祥林,校长助理余卓平和学校相关职能部处负责人、部分同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常务副校长伍江主持。
会议圆满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工作,成立了同济大学第三届董事会,选举杨贤金为主席,葛均波为副主席,伍江为秘书长,并通过了《同济大学董事会章程》修改方案。裴钢校长代表同济大学向杨贤金主席颁发了聘书。随后,杨贤金主席向与会的董事、董事代表和秘书长颁发了聘书。同济大学原党委书记、原董事会主席周家伦受聘为终身董事并作为董事代表发言。
裴钢作学校工作报告,介绍了学校在“十二五”期间取得的各项成就及2015年度工作亮点,并展望了新一年学校工作计划。副校长江波、顾祥林、吕培明先后就 “ 同济大学‘十三五’及中长期规划纲要”“同济大学学科发展‘十三五’及中长期规划”“同济大学校园总体规划”三项议题分别做了背景报告。随后,与会董事及董事代表对校长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并结合自己的行业经验,围绕议题各抒己见,展开了深入的讨论。
最后,杨贤金发表总结讲话,对各位董事长期以来为学校发展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与诚挚敬意。同时希望董事会加强制度保障、进一步理顺董事会的工作机制;结合学校中心工作,深化落实董事会的功能与作用;建立双向联系机制,寻求广泛的合作与交流,使学校与董事和董事单位形成合作共赢、健康持久的发展格局。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同济大学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前两届运行经验,同济大学组建了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五年。第三届董事会由主管单位、共建单位代表在内的21位职务董事和29位个人董事组成,共计50人,并增设名誉董事,目前名誉董事共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