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院组织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员业务培训

26.05.2015  19:59
   

近日,金山区检察院组织该院聘请的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员集中开展培训,以提高他们参与诉讼过程的能力。

合适成年人是在未成年刑事案件中父母不能或不愿出庭情况下,为未成年人挑选符合一定条件的合适成年人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出庭,这种做法,可以在未成年刑事诉讼中,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社会调查员是受司法机关的委托对未成年人进行个体情况的社会调查,作出书面报告,并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从有利于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角度表达看法,提出意见,推动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此次培训主要讲解合适成年人的权利义务及工作流程、注意事项等,发挥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作用和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作用。同时针对社会调查员讲解优秀社会调查报告,引导社会调查员规范制作调查报告,以便协助办案机关及时全面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社会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