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警方摧毁千人传销团伙 17名头目聚餐时被抓

21.07.2015  09:48

传销头目在饭店商谈瓜分下线人员申购款的事情时被抓获

警方统一行动前部署

  日前,合肥警方从一条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传销线索入手,进行深挖细查,抽丝剥茧,成功摧毁一个千人特大传销团伙,抓获传销头目17人。

  为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蔓延,铲除滋生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土壤,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主动加强与蜀山区打传办、工商、街道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线索通报、同步办案、定期清查等工作机制。今年3月上旬,在一次清查时,警方发现,有大量山西籍人员聚集在蜀山区颐和花园、天一家园等小区,疑似从事传销活动。

  “在我们清查的时候,有人说是来找亲戚的,有人说是来做生意的,但具体做什么生意他们则含糊其词”,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于是我们就派人秘密进行了调查,发现他们白天大部分时间闭门不出,夜间则三五成群到天鹅湖一带,对着景区雕塑讲解一些资本运作、连锁工程之类的事情,所以我们就确定了他们肯定是在从事传销活动。

  经过进一步侦查,警方最终锁定了这是一个以山西人段某敏为首的传销团伙,伞下聚集着来自山西高平、太原、晋城、长治等地区的传销人员1000多人,分散居住在蜀山区多个小区从事非法传销活动。

  “这个传销团伙老总级头目据我们调查有十几个人,居住的比较分散,行踪不定,”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为了防止这些传销老总藏匿销毁证据,我们一边在秘密收集证据,一边在寻找集中抓捕的机会”。

  7月12日上午,民警获悉该传销团伙部分头目正在合肥市蒙城北路某饭店聚餐。蜀山公安分局快速集结了数十名警力,迅速采取行动,一举将正在饭店内聚餐的传销头目李某峰(男,32岁,山西省高平市人)等17人当场抓获,并现场查获该传销组织用于给老总级别人员发放提成的工资单。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峰于2011年4月份在合肥市加入项目名称为“连锁经营”的传销组织,先后发展了包括自己妻子在内的多名下线人员,其后以“包工程”、“做生意”等名义,诱骗自己的山西籍同乡作为下线来到合肥,采取申购“资金份额”的方式,让参加人先交纳3800元购买一股取得加入资格后,一次可以购买10股或20股不等的份额,之后可以发展下线并按比例拿工资(提成)的方式进行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骗取钱财。

  该组织采取“五级三晋制”模式,“五级”依次为实习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级别根据本人及其下线申购的份额确定),“三晋”指申购份额累积一定数量后由组长晋升主任,累积份额达到一定数量且发展2名主任后由主任晋升为经理,累积份额达到600份且发展的3名直接下线人员均为经理级别后由经理晋升为老总,上线人员根据级别从下线人员的申购款中直接或间接提成,级别越高则提成比例越高。随着自己的亲戚、朋友被陆续发展为下线人员,2013年3月份,李某峰终于成功跻身到传销老总行列。

  “下线人员的申购款是交到传销组织指定的帐户上面,每个人按级别应该分多少,被传销头目层层瓜分,落入他们的个人腰包。”据办案民警介绍,“7月12日,这些传销头目被公安机关抓获时,他们正在饭店商谈瓜分下线人员申购款的事情。

  在7月12日的行动中,该传销团伙的最高级别头目段某敏(女,30岁,山西省长治市人)也被警方成功抓获。随后蜀山公安分局联合蜀山区打传办、工商、街道等部门,对该传销组织下线人员居住的小区进行了清查,遣散涉传人员近千人。

  “我把家人和朋友都害了”,传销老总申某芳(女,36岁,山西省高平市人)面对记者的镜头泣不成声,“是我丈夫带我过来做传销的,我们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欠了十几万的债务。我现在非常后悔”。

  目前,犯罪嫌疑人段某敏、李某峰、申某芳等17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拘留等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在此提醒市民,现在的传销犯罪活动正呈现出欺骗性更强、手段更隐匿、形式更多样、模式网络化的特点,组织领导传销是犯罪,参与传销也是违法。市民朋友一定要认清传销的本质,做到自觉远离、抵制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