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19.02.2016  16:25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44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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