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积极探索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化解“3点半难题”
今年2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充分发挥中小学校主渠道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学生家长自愿原则,普遍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各地高度重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大部分省市和一些地级市已经制定或转发了教育部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积极探索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有效形式,因地制宜地化解“3点半难题”,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一是政府支持、学校组织方式。北京、长春、上海、广东、南京等地,以政府统筹规划、财政补贴、政策扶持等多种方式,鼓励、支持学校利用场所、师资和设备优势,为中小学生组织普惠性的课后活动。如北京市教委按照“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学校组织、学生自愿”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课外活动计划。北京、成都等地构建了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如北京市政府2015年按城区生均每年700元、郊区生均每年900元划拨专项课后服务经费。西城区计划用3年时间在全区建设百所学校少年宫,让学生在校内就能自主参加各类课后活动。上海市公办小学普遍向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课后免费看护服务。吉林长春市按生均每天2元安排托管经费,支持各小学校试行学生课后免费托管服务。这是当前各地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主要形式。
二是家长主导、学校配合方式。青岛等地“以学校家委会为主导、学校参与配合”,依托学校的场所和设备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包括由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轮流担任志愿者、学校派出教师或学校干部给予指导和配合,由学校教师或退休教师及家长共同配合担任志愿者进行免费托管,由第三方收费托管等具体形式。
三是青少年校外教育场所组织方式。吉林省公主岭市等地鼓励青少年校外教育场所和学校密切合作,共同开展课后活动。通过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吸引社会捐赠、向家长适当收费等方式建立课后活动经费保障机制。政府、学校、家长对青少年校外教育场所提供的校内课后活动进行监管。
四是社区组织方式。重庆、广西、四川等省的一些地方以社区、社区教育学院和团组织等为主体,依托学校、社区、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和设施,招募志愿者、邀请“五老”、鼓励教职员工、吸纳家长义工、聘请专业人士等,建立政府财政专项拨款、社会捐赠、适当收费等多渠道经费筹措机制,为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据了解,教育部将在总结各地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有效做法基础上,针对一些地方在实际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调研和指导,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各地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摘自: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