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司法局高效推进社区矫正标准化工作

07.01.2016  13:50

今年以来,崇明县司法局围绕“监管为基、执法为魂、教育为本、帮扶为辅”的主线,认真落实县委、县府和市司法局的决策部署,坚持法治引领、改革推动,以标准化为支撑,以项目化抓落实,社区矫正标准化创建工作高效推进,社区服刑人员全年无重新违法犯罪、无刑拘候审,整体态势安全稳定,且未发生重大或恶性案(事)件、未发生越级或非法上访等。

一、蓄势待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理念导入作为首要环节

社区矫正是受到刑法、刑诉法保障的一种新的刑罚执行类别,蕴含着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是一项严肃、严谨、严密的刑事司法活动,其执法程序、执法内容等具有鲜明的法定特征。以标准化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能级,是大势所趋,更是社区矫正发展的崭新机遇。为此,县司法局积极牵头县质监部门,多次邀请标准化业务主管部门的专家以研讨会、专题讲座等形式传经送宝。在此基础上,编制《崇明县司法局创建社区矫正“标准化”试点三年计划(2015年—2017年)》,合理设定社区矫正标准化“近期、中期、远期”规划。同时,成立县局社区矫正标准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部署会,凝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改革发展共识。

二、借势发力:面上统筹、系统整合,构建区县社区矫正标准体系

完善制度框架。对照市司法局、市矫正管理局出台的相关制度,一方面,对部分指导性文件以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为单位进行细化,出台《分析研判制度补充说明》、《电子监管补充规定》等;另一方面,对当前制度建设的空白领域进行补充,出台《裁定收监未制定罪犯收监制度》、《教育矫正日常规范》等;再一方面,对需要多方牵头、协调的制度,及时与综治、公安、检察、法院等职能部门会签,出台《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社区服刑人员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办法》等,使每一项执法活动均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确保制度支撑社区矫正标准化。

构建标准体系。按照“管理标准化”、“执法集中化”的原则,以崇明县第一、第二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为计量单位,编制《崇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标准化执法手册》(以下简称“执法手册”)。一是制定崇明县社区矫正中心管理标准。明确社区矫正科、选派民警工作组、综合工作组的“职责清单”,梳理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新航社工站的“管理清单”,制定选派民警、专职干部、新航社工、帮教志愿者的“岗位清单”。二是制定社区矫正执法标准。全面梳理社区矫正21个执法流程,制定日常执法的“依据清单”、不同环节的“任务清单”、工作要求的“内容清单”、文书衔接的“目录清单”。三是制定社区矫正硬件标准。形成矫正中心各功能室的“配置清单”及“功能清单”,日常执法所必须配置的“硬件清单”等。

三、顺势而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标准施行

执法手册》编制完成后,县司法局开展内部意见征询和课题研讨,并协调县公安、检察、法院等职能部门的专家就证据采集、文书衔接、执法规范等多次召开研讨会,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执法手册》的适应性、实践性和规范性。其后,组织开展第三季度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利用两天时间,按照“职责清单”和“岗位清单”进行任务分工,并就《执法手册》的内容举办为期3天的专题培训班,对各项执法标准进行详细解读。10月8日起,《执法手册》正式施行,从实际效果来看,该手册全面梳理了社区矫正的体制机制和工作职能,倒逼队伍能力素质全面提升,各项执法管理、执法衔接、执法程序和执法内容的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四、乘势而上:崇尚创新、敢为人先,全力申报上海市地方标准

2016年,县司法局将着力申报上海市地方标准,通过依法监管的“标准化”,达到执法力量的“集中化”、教育矫正的“科学化”、日常管理的“精细化”,最终实现社区矫正的质量目标化、方法规范化、过程程序化,从而获得最佳秩序和效益。此过程分三阶段进行:

首先,对各项标准进行优化。拟于明年4月前,牵头质监、公安、检察、法院及县局系统内部的专职干部、选派民警、新航社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认真汲取每一项意见和建议,对《执法手册》进行调整优化和完善,并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编制《执法手册(2016版)》。

其次,加强日常执法督导。借助执法公开的契机,加强社会力量对社区矫正执法流程的监督,按照“职责清单”、“岗位清单”,明晰“谁执法谁负责”的责任分工体系。同时,加强执法质量管理,建立事中事后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提示、工作整改两项重要机制,确保各项标准实施到位。

最后,积极申报地方标准。抽调骨干力量,设置专项工作小组,通过探索和实践,加快形成标准编制、宣贯培训、立项申请、评估反馈等一系列推进社区矫正标准化的工作机制,将其打造为精品工程、样板工程,争取于明年4月份前申报上海市地方标准,成为全市乃至全国第一家通过质监部门标准认定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确保标准化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的内涵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