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等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通知

05.05.2017  00:09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1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

            2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

            3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

  

  

上海市财政局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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