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团购价买空调 1号店嫌卖得太便宜不愿发货
本报讯 日前,消费者杨先生向青年报“老罗帮你忙”互动维权栏目投诉称,他在一号店以团购价购买美的空调,钱付了,订单生成了,发票也拿到了,却被一号店以原来团购价太低为由坚持不发货,而只愿单方面赔偿200元。
7月30日,记者多次联系一号店后,店方终于同意继续发货。
一号店收钱不发空调
杨先生居住在素有“火炉”之称的湖北武汉。他说,7月17日在一号店看到一款空调出售,当时网页上标明该空调为一号店自营商品,团购价2699元,下单付款还可以优惠100元,他提交订单并付款2599元后,第二日就收到了一号店开具的订单全额发票。
如此快速收到发票后,杨先生以为很快就可以收到空调。然而,酷暑中,他等了几天后,等来一位自称为美的空调一号店供应商客服的工作人员电话时,结果变了,“工作人员说,已接到1号店通知,这种型号空调价格设置过低,不能发货”。
杨先生告诉记者,得知此消息后,他马上电话联系一号店客服,被告知此种型号空调是第三方供应的商品,发货事宜需与第三方协调,一号店只能督促第三方来与杨先生协调此事,“我感觉像个皮球一样,被一号店和供应商反复踢来踢去”。
顾客质疑一号店忽悠
之后,杨先生致电12315投诉,得到一号店的回复仍然是,该种型号空调网上标示售价过低,不能发货了,交涉中,一号店提出愿意赔偿200元“私了此事”,并以“一号店的内部规定”、“杨先生并未与一号店发生合约关系”等为由,坚持只愿意赔偿200元。
“订单当时就显示成功提交,款项也全额付清,发票也早已收到了,怎么会说我与他们一号店之间还没有发生合约关系?”杨先生对一号店之解释和善后处理不满意,他认为,既然一号店当初称该种型号空调为自营商品,消费者被通知不能发货后,应该联系的就是一号店,而不是去找第三方,一号店如此“踢皮球”在于推卸责任,忽悠消费者。
杨先生说,虽然多方联系,多方投诉,但他想要的空调,直至7月28日仍然没有送到。
一号店终于同意发货
杨先生还给记者传来了订单截图、发票、交易快照等交易凭据,交易凭据上显示,他于7月17日提交订单,7月18日订单生成、付款,发票显示日期为7月18日。当时的网上团购价格也确实为2699元,实付款项为2599元。
7月30日,记者登录一号店发现,杨先生当初所订购的这种型号美的空调,仍有销售,但报价已非原来的2699元,而是3899元——前后相差1200元,其原价则为4899元,促销信息下面还有“本商品由1号店自营提供,支持准时达”说明。
记者联系一号店总部有关方面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得到的一致答复是,该款型号空调为一号店自营商品。他们解释,杨先生最初看到的2699元价格,系供货商给错价格、一号店发错(发到网上)价格所致,乃失误所致,非主观故意;而一号店对此类因失误而产生的赔偿,有一个制度规定,即赔偿金额为“订单金额30%,最高不超过200元”,据此,只能给予200元赔偿。
为何只能给予最多200元的赔偿,如此赔偿法律依据在哪?记者询问一号店有关工作人员时,对方反复强调这是公司制度规定,没有说出具体法律依据,不过,在记者一次次询问中,对方还是承诺愿意妥善处理双方纠纷。
不久,记者就得到回复,一号店将继续给杨先生发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