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1号店上购优惠蟹券提货 订单无故被取消
欢迎收听东方传呼,我是记者汪宁。市民秦先生日前致电东方传呼热线电话62706270,反映自己8月12号在1号店上的九百亩大闸蟹旗舰店购买了一张优惠蟹券,并网上预约成功。可12月初,肥美的大闸蟹没等到,却等来一条“订单被取消”的短信通知。
【它上面写清楚从今年10月中旬到12月28号上网预约提货的。我在11月中旬的时候上网预约成功了,说12月12号给我发货。12月4号一个短信,说你的订单被取消】
秦先生随即向九百亩大闸蟹官网客服反映,得到的回复是12月10号就截止发货了。
【我是12月12号,就跟他说既然12月10号结束,那你给我提前发货也可以嘛,已经预约成功了。你们没有权利单方面终止的,我写了这句话他们就不理我了】
秦先生觉得,商家发货和截止日期自相矛盾、自说自话取消订单不对,作为中介平台的一号店也难辞其咎,因为规则漏洞给了不规范商家可乘之机。
【评价系统我觉得有点问题,这个是预售券,消费者收到这个预售券的时候,评价只是对预售券的制作,但没有提货并没有拿到大闸蟹,消费没有完成你就把评价系统关闭了,如果你开放追评系统,商家就不敢这样做】
记者在网上看到,消费者在一号店等电商平台涉及优惠券、抵用券的订单被无故取消的投诉并不少见,有个别是因为卖方人员或系统错误导致发布了错误交易信息。但更多的是因为卖方为提高经济效益搞促销活动,却为了经济利益,在消费者参与时借故缩减促销内容。法律人士认为,在买方完成交易流程并完成支付后买卖合同即告生效,单方面取消订单即构成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中出卖商品的义务。无论是新型的网络交易还是传统的线下交易,买卖双方本着诚信原则,充分遵循合同约定完整履行,是民商事活动中的基本法则。记者向九百亩大闸旗舰店和一号店再次反映了秦先生的诉求,双方负责人表示将马上协调,表示将加以改正工作中的漏洞。
【客服那边的失误,造成了一些误会。我们已经协调商家,为这批申请发货的顾客展开了发货的操作。这也确实是我们三方沟通上存在的问题,我们今后也会努力去改正的】
第二天秦先生回复记者称,大闸蟹已收到。感谢收听今天的东方传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