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召开以人民调解 为基础的三调联动体系建设推进会
7月29日,本市召开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三调联动体系建设推进会。会议主要是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关于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下发为契机,深入推进本市人民调解工作。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善和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司法局副局长陈春兰同志主持。各区县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科室负责人,市综治办、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教委、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共90余人参加会议。
郑善和同志指出,要充分认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的重要意义。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我们要加强顶层思考、强化整体谋划,努力率先探索一条新路,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过程中更加凸显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不断提高本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水平与效果,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为上海社会治理创新作出新的贡献。
郑善和同志对本市今后一个时期构建具有上海特色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作了部署。一是畅通调解的受理渠道,加强调解“窗口”建设、“一站式”服务,增强人民调解便利性。二是明确重点,提高“三调联动”的效果。今后一个时期,“三调联动”的八个重点领域是:治安案件、道路交通事故、物业纠纷、劳动争议、医患纠纷、涉校纠纷、民事案件、刑事和解案件。此外,还要结合上海市情积极拓展其他领域的人民调解工作。要主动对接自贸区建设,探索自贸区内的商事、金融等纠纷人民调解,结合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积极探索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三是不断完善联动工作机制。要健全领导协调机制、纠纷发现与移转机制、专业人员咨询制度、调解协议认可机制及人民调解参与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机制。四是加强“三调联动”工作体系的领导和组织保障。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建设。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途径,全面推行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加大人民调解员办案补贴力度,适度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待遇,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浓厚氛围。落实致伤致残优抚政策,关心支持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与生活。
郑善和同志强调,要以贯彻落实12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为抓手,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要集中精力抓好《意见》的学习和贯彻;突出重点,围绕《意见》制定“路线图”和“施工图”;要结合地区实际,努力争创人民调解工作品牌,不断提升本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水平与效果,为上海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会上,闵行、宝山、浦东、青浦、嘉定、普陀六区司法局分别从物业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治安纠纷、劳动争议、涉校纠纷、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做了工作交流。市高级法院、市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支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