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停车位被占 男子砸车打警察获刑
因自己的停车位被别人占了,男子王军一时气愤拿起地上的砖块把车窗砸得稀巴烂,而当民警赶到现场时,王军情绪反而更加激动,竟殴打民警妨碍执法。日前,王军因其过激行为被金山区检察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停车位被占愤怒砸车
今年1月20日下午,刚睡完午觉的王军匆匆下楼准备出去逛一圈,但当他路过小区停车位时发现来了个“不速之客”——自己购买的车位被一辆红色小轿车占用了。
看到此景,王军的心头不禁涌上了一股怒气,他骂骂咧咧地说:“老子掏钱买的车位,总是被这些不长眼睛人的乱停!今天要给你们点颜色看看!”说完,暴脾气的他一把抓起路边的砖块狠狠砸向小轿车的前挡风玻璃,随着“砰砰”的几声,几分钟后,该车的玻璃几乎被全部砸碎。
由于仍不见车主踪影,他愈发愤怒,继续抄起砖头更奋力地砸车,左侧车身和车顶很快都被砸凹进去了。王军疯狂得举动引来了附近二三十名居民的围观,虽然经过几次劝阻,但他似乎并没“尽兴”,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等待车主过来找对方算账。
仍不解恨打警察泄愤
没多久,接到居民报警的两位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民警亮明身份后,开始拍摄现场被砸车子的照片,并要求带王军去派出所处理。王军一听勃然大怒,大声吼道:“你们不去抓这个乱停车的,反而抓我,简直就是没天理啊!”
说完,他的状态更加“疯狂”,一边意图夺过民警手里的相机,一边不停推搡起民警。“拍什么拍!我就不走!你们都不是好人!”他情绪激动地说。对此,民警对他进行了口头警告,表示他的行为已经涉嫌妨害公务,但他完全不听。
随后,民警准备带王军上警车,但他强力反抗,反而对民警暴力相向,趁其不备将其打伤,并拦住警车不让启动。随后,增援的民警赶到现场,合力将情绪失控的王军带上了警车。而此时围观的群众已达一两百人,造成小区道路堵塞。
在回派出所的途中,王军又突然从后面用双手卡住开车民警的脖子,差点造成交通事故。到了派出所后,王军仍不肯下车,民警过来帮忙把他带下车时,被他踢伤,但最终仍将他强行控制住。一场“闹剧”就此收场。
经司法鉴定所鉴定,被王军打伤的其中一名民警因受外力作用致颈部挫伤,构成轻微伤;另一名则因受外力作用致面部软组织创,构成轻微伤。此外,经金山区价格认证中心证实,被砸车辆的物损价值鉴定为6160元。
为冲动买单终进班房
近日,金山区检察院依法对王军提起公诉。承办检察官认为,王军因其停车位被他人占用,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物损价值达6160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王军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认定王军犯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说: 一旦发生车位被占的情况,业主应先找物业解决,切不可以像本案中王军那样用过激的方式维权,砸车、划车都是不可取的,这样做都是要付出代价的。此外,本案中民警赶至现场调解后基本就可大事化小,但王军的不理智却导致了事件的升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警执行公务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其依法执行公务的,应以妨害公务罪论处。因此,遇到纠纷一定要冷静沉着,依法、理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能因一时冲动作出违法犯罪的事。(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