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有关事项的复函

27.11.2019  14:10
上海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商请取消“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收费项目的函》(沪公函〔2019〕291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19年第22号)第25条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取消本市“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收费项目。   二、请你局组织相关执收单位及时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登记和票据购买证》的收费项目注销和财政票据缴销手续,认真做好相关收费取消的落实和后续管理工作。   特此函复。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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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疫时刻,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