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聊取乐竟用弹弓连射商铺玻璃 致十余商铺受损

10.05.2015  16:26

  深夜小轿车驶过街头,商家玻璃门窗应声破裂,留下满地狼藉的碎片。最近,崇明堡镇地区发生一起恶意损坏沿街十余家商铺玻璃门窗的案件,堡镇派出所接到商户报警后,立即展开侦破工作,抓获犯罪嫌疑人施某某、刘某某二人。经过民警询问,两名犯罪嫌疑人竟然不是与受害商家有过节,而是仅仅以打碎玻璃取乐,让人哭笑不得。

   商铺玻璃门接连被打碎 

  4月26日深夜,住于崇明县堡镇堡港路的商户邹某报警称:其经营的浴室的店门玻璃被人损坏。民警接警后,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据浴室值班服务员讲,当天21时20分许,只听见“”的一声,浴室门口的一扇钢化玻璃门一下子就碎裂了。该服务员马上出门查看却没有发现门口附近有可疑人员经过,仔细查看碎裂的玻璃门发现有一粒玻璃弹珠。

  邹某回忆称,近来也没有和什么人有过节,玻璃门被人恶意损坏实在是匪夷所思。“一扇玻璃门价值3000余元,真是倒霉了”。

  无独有偶,从当天21时到次日9时,崇明县公安局堡镇派出所陆续接到镇区沿街商户报案称自家店铺玻璃门、玻璃窗被打碎,一共涉及沿街十余家商铺,损失价值2万余元。

   路面监控锁定嫌犯

  堡镇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很快民警通过调阅监控录像回放查看以及现场走访调查询问等措施,迅速确定了一辆沪C牌照小轿车内的驾乘人员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通过进一步查询迅速获得了嫌疑车辆和嫌犯信息。初步刻画出,在4月26日21时到22时之间,犯罪嫌疑人驾驶这辆沪C牌号的轿车,一路用弹弓将堡镇沿街十余家商铺的玻璃门窗弹碎后扬长而去。

  根据车辆登记信息,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址,并迅速赶赴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址进行抓捕,然而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并没有立即回居住地,民警扑了一个空。

  4月27日13时,已在犯罪嫌疑人施某某家附近守候多时的民警,将驾车回来的犯罪嫌疑人施某某、刘某某抓获,并当场缴获作案工具弹弓1把、玻璃弹珠9枚。

  经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对驾车用弹弓打碎沿街商铺玻璃门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民警问及两人为何要这么做时,两人的回答竟然是:“取乐寻开心”。民警又问两人:“你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犯罪?不考虑后果吗?”他们的回答竟让人哭笑不得:“我们文化水平低,上完初中就不上学了,当时只顾打玻璃取乐了,没想这么多。

   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

  目前,施某某、刘某某已被崇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告诉记者,施某某、刘某某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以打碎玻璃取乐为目的,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其实,施、刘两人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社会上所谓的小混混,他们有正当的工作,没有违法犯罪记录。造成施、刘两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归根结底还是两人的法制观念淡薄,自我约束力不强,为一时取乐而触犯法律,最终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