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01.07.2015  23:48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号) 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6月5日


附件:
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
  战疫时刻,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财政局
崇明区召开对接会,拉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序幕
  为加快实现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