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大半商品明降实涨
熬夜奋战“双11”的“剁手党”们昨日才发现,原来早已落入商家的价格陷阱。国家发改委12月29日在北京发布的《2015年“双十一”综合信用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双11”期间促销商品超五成存在先涨后降的现象,当天有53.6%的商品促销价格实际上是上涨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这是我国首个利用大数据监测分析、专门针对“双11”购物节所做的综合信用评价报告。《报告》指出,当前电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形势严峻,涉及电商平台、电商企业、物流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消费者等主体的失信案例数量同比增长57.49%,“双11一锤子买卖”模式亟待改变。
先提价再降价,虚假折扣让促销节日变了味道。北京商报记者从上述《报告》中了解到,今年“双11”期间仍然存在价格欺诈,部分商家通过虚构原价等手段设置价格陷阱,以虚假“低价”进行宣传销售,这一现象尤为突出。
数据显示,750万种促销商品中有52.99%出现事先提价、当天降价的情况,其中,少部分商品甚至提价高达200%以上。与两个月内的历史低价相比,“双11”当天的促销价格中有53.6%的商品实际上是上涨的,实质性下调的只有34.6%。北京商报记者在“双11”期间曾对天猫超市、1号店、京东、优品惠等平台进行调查发现,部分平台的商品存在促销“猫腻”,如“鲁花菜籽油2升4升一个价”、“高端锅具打折虚标原价1.8倍”、“进口巧克力促销前一天先涨价”等现象。此外,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2月初发布的《部分“双11”网购商品价格跟踪情况报告》也指出,部分商品价格在“双11”一周后不升反降,部分商品涉嫌虚假折扣。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百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冰表示,“假打折”现象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一旦价格欺诈的侵权行为成立,消费者可要求获得购买该商品价格的3倍价格赔偿。
“双11”已成为电子商务经济活动的风向标,《报告》认为,促进电子商务诚信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