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小伙为给女友姐姐过生日 持刀在金店抢项链
当妈的在金店里藏起项链让17岁的女儿偷偷带走
被控制时,这名女士还穿着“貂儿”丈夫很不解:“咱家差钱吗?”“不差钱。”A04版
1月18日,在前郭县乌兰大街与哈萨尔路交会处附近的一大型综合商场内的一家金店,一名17岁的小伙子抢了两条金项链。而他被警方抓获的时候还在笑,抢金项链的原因是为女友的姐姐过生日。
17岁小伙抢两条金项链
当日中午,小伙子走进了金店,他在离门口不到两米远的柜台前挑选了一粗一细两条金项链,总重量超过100克,值3万多元。
小伙子让店员去开票,他拿起金项链就要往外跑,女店员本能地抓住了金项链。这时,小伙子从衣袖中拿出一把长约30厘米的刀,在女店员面前比划了两下,吓得店员只好撒手。小伙子得手后,跑出去消失在人群中。
接到报案后,前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排查。经过3天的走访和调取视频,最终锁定松原人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此时,王某正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1月21日傍晚,前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赵建国带着办案民警,连夜驱车近500公里赶到了牡丹江市。22日14时许,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办案民警在牡丹江市一农村将王某抓获。这时,王某正躺在被窝里,被抓后他并没有表现出恐惧和悔恨,“还笑呢!这孩子才17岁,还小、不懂法,不知道自己犯的罪有多重。”民警赵建国说。
在王某的女朋友周某的脖子上,民警找到了一条被抢的金项链,在周某的手上还戴着一条金手链。
当晚,办案民警赶回前郭县对王某进行了审讯。
曾在另一家金店失手
王某交代,他今年17岁,家住松原市。去年他曾去北京找工作,和27岁的周某恋爱。半年前,两人回到前郭县,王某找了一份工作,月薪2000多元。周某在一家足疗店工作,月薪2000多元。王某工作一段时间后就辞职了,两人靠周某的工资生活,过得并不宽裕。
日前,两人准备去牡丹江给周某的姐姐过生日。可王某没钱,拿不出像样的礼物。经过反复思索,王某准备铤而走险,抢金店。
17日,王某曾来到这家商场的一家金店,准备作案。他当时拿到了金项链,正慢慢向门口移动。金店的营业员发现他可疑,在选金项链时就让另一位营业员去找商场保安。当王某就要移到门口时,发现门两旁多了两名保安,他只好将金项链放回柜台,找个理由离开了金店。
18日,王某再次来到商场,找到了另一家金店,这次他得手了。
作案后,王某接上周某赶到松原市江北城区。在周某的帮助下,王某将一条较粗的金项链分成两段,较长的一段以近1万元的价格卖了。剩下那段,王某给周某做了一个手链,而抢来的另一条金项链也给周某戴上了。两人随后打车赶往哈尔滨市,又乘大客车来到牡丹江市一农村的周某姐姐家。
对话
现在后悔了对不起爸爸
1月23日下午,新文化记者见到了王某,王某个子不高,约1.7米,看上去很瘦弱。
新文化
你和女朋友认识多久了?
王某
记不清了,大约半年了,我们感情挺好的。
新文化
你有什么爱好?
王某
我不上网、不抽烟,也不赌博,没啥爱好。
新文化
为什么要抢金店?
王某
遇到事了,需要钱,我没有钱,一时冲动就……
新文化
作案时你带了一把刀?
王某
刀放在了袖子里,我就想吓吓她们,也没往她们身上扎。
新文化 没钱花了,没想过找工作挣钱?
王某 我从北京回来,就想找一份工作,在家照顾爸爸,不想让他那么累。(王某低下了头,边哭边说。)现在后悔了,我对不起爸爸。
23日下午,为了表达谢意,商场工作人员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 办案神速”的锦旗送到了办案民警手中。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此案。
新文化记者 王国彬通讯员 孙佳宇 哈光旭
17日,王某来到前郭县乌兰大街与哈萨尔路交会处附近的一大型综合商场内的一家金店,准备作案。可营业员发现他可疑,找来了保安。王某未能得手。
18日,王某又来到这家商场的另一家金店,这次他得手了。
新文化吉林讯 (记者 李洋) 去年,吉林市船营区某商厦的金店发生了一起金项链失窃案,偷走金项链的竟是一位带着女儿的女顾客,令人吃惊的是她家境不错。被警方控制时,她还穿着貂皮大衣。她丈夫这样问她,“咱家差钱吗?干啥拿人家东西?”
趁乱偷走金项链
去年9月4日,一位女顾客来到吉林市船营区某商厦的金店,她称,打算用一条旧的金项链以旧换新。这家金店有规定老客户可以用之前买的金项链折换新的金项链,于是,服务人员为她拿出了多条金项链,挑了一会儿,服务人员忙得也有些迷糊了。最终,女顾客挑中了一条金项链,付款后离开了。
事后服务员发现少了一条价值5000余元的金项链,金店方面立即报警。北山派出所民警出警后,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发现,这位女顾客藏匿了一条。她此前曾在这家金店购买过首饰,服务人员能认出她来,但是不知道名字和联系方式。
监控录像不仅仅清晰记录下了女顾客的盗窃行为,还记录下了其转运过程。原来,当时女顾客是和女儿一起来的。她把项链藏起来后,悄悄给了女儿,让她带着先行离去,然后自己若无其事地继续挑选、结账。
项链藏在花盆三个月
警方立案后,对此案展开了大量侦查、走访工作。民警刘向瀛介绍,就在警方基本锁定嫌疑人具体信息的时候,被盗金店发现了这名女顾客。
“她是老顾客,金店工作人员能认出她来。去年12月8日,发现她的踪迹,金店就报警了。”刘向瀛说,他和同事朴军巡逻中迅速赶了过去,并根据之前获得的信息,很快找到了她。
这名女顾客姓王,她在派出所内承认了盗窃事实,并带领民警从其家中的花盆里起获被盗赃物金项链。
这条项链被藏在花土中,包装还比较完整。王某供述,项链被偷回来后,因为心里有鬼,一直没敢让丈夫知道,更不敢戴出来,就把项链偷偷埋在花盆中,她心存侥幸,想等着再过一段时间,没什么风险之后再戴。没想到,警方一直在盯这个案子,直到将其抓获。
“她的女儿才17岁,当妈妈的不知道怎么想的,竟然这样做示范。”刘向瀛说,王某被警方控制后,自己也很后悔。
一时贪心让自己后悔
据了解,王某家中经济条件并不差。她被警方控制的时候,身上还穿着一件貂皮大衣。
事后,王某的丈夫甚是不解,“咱家差钱吗?”“不差钱。”王某红着脸说。王某的丈夫:“那干啥拿人家东西?”王某:“一时贪心。哎呀……”王某的丈夫:“你这样对得起女儿吗?”王某:“老后悔了,后悔莫及。”目前,王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