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院发现一投标企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13.10.2015  19:20
   

日前,崇明县检察院在受理一政府建设项目投标公司的行贿档案查询申请时发现,挂靠在该公司的廖某某曾因承包某建设工程时行贿获罪,按规定,该公司不得参与政府建设项目招标。崇明县院及时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列明投标公司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促使招标单位及时取消该公司投标资格,确保招标公平、公正、公开。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本市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必经程序,根据规定,经检察机关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及个人2年内不得参与工程招投标,3年内不得进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已入库的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