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扎实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五”普法以来,崇明县法宣办充分履行职能,积极协调各方扎实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固本强基,建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立体化工作格局。以学校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成立了县教育局局长挂帅,由副局长、青保科、办公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各类学校也成立相应机构指导工作开展。同时,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建立了由公、检、法、司、综治等部门组成的联动工作机制,指导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制定工作文件,构建规范化管理模式。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对留守儿童关爱和保护的工作目标与任务分解》、《崇明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管理模式,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重点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各方共同推进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新模式,确保了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教育水平。一是每所中小学和幼儿园都聘请当地派出所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二是成立了由德育干部、班主任和法制课教师组成的“校内三支队伍”,以及由青保专职教师、青保单位联络员和社工队伍组成的“校外三支队伍”来加强青少年保护工作。三是抽调公、检、法、司、教育、文化执法大队等单位的骨干力量组成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为学校、社区提供“菜单式”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二、整合资源,形成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强大合力
(一)抓实课堂法制宣传教育。牢牢抓住课堂法制宣传教育这根主线,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紧密结合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实际,有序安排教育内容,把法制宣传教育列为学生的必修课,做到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许多学校还编写了法制宣传教育校本教材,如,堡镇中学的《法制教育读本》、工程技术管理学校的《法律道德伴我行》、大公中学的《法在我身边》等。
(二)开展校外专题活动。通过校外主题教育课、参与体验课、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专题教育。如,引导学生参与“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广大学生到法院、110指挥中心、监狱等场所进行参观。针对特定对象开展中小学行为偏差生和校外预控生“一日训”活动、“爱洒瀛洲情暖童心”、“五彩童心圆”、“守护星”关爱留守儿童系列活动等,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净化学生成长环境。县法宣办积极协调公、检、法、司、工商、卫生、文化执法等单位,在严密防范“黄赌毒”等非法出版物进校园的同时,严肃整顿校园周边环境,进一步加强对酒吧、网吧、游戏厅、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的管理力度,严禁其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三、创新举措,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再上台阶
(一)搭建信息平台。为加强青少年保护,特别是对留守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的关爱,崇明县除了建立“崇明青保网”,设置法制专栏指导青少年保护工作的开展以外,还在全市率先研发了“中小学生教育保护系统”,可针对不同对象采取法制宣传、心理辅导等关爱措施,效果明显。
(二)建设教育基地。近年来,崇明县相继成立了东平森林公园青少年活动基地、留守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基地、青少年法制教育展馆等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基地开展的结对帮教、法制宣传、法律咨询、预防犯罪、心理健康教育等一系列法制教育实践活动,既丰富了青少年学生的课外生活,又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激发基层活力。各乡镇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方面各尽其责,如,开展了“千名教师访万家”、“千名教师牵手留守儿童”、“百名家庭教育指导师服务社区”等“送法回家”活动。县教育局创建的遍布全县336个村居委的“社区假日学校”,以及港西镇北双村在全县率先成立的留守儿童关怀工作示范点──小英工作站,在青少年保护特别是特殊家庭未成年人教育保护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