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4日,凯原法学院本学期第一次教学工作论文研讨会在凯原法学楼203会议室举行。研讨会由常务副院长王先林教授主持,主讲人为国际法学科教师高薇,胡加祥教授、许多奇教授担当评议专家,20余名师生参加了此次研讨。
高薇围绕“互联网争议解决的制度分析”这一主题,从“问题的提出”、“网上争议解决的制度分析框架”、“外生制度的社会嵌入:以网上仲裁为例”、“内生制度的社会嵌入:以三种模式为例”、“互联网争议解决机制的发展趋势”五个层面切入,对ODR这一学术前沿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逻辑清晰的讲述和阐释。
胡加祥教授从国外同类学者研究的现状和趋势肯定了论文的研究水准堪舆国外同行媲美,并从主题研究的现实性和ODR的执行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许多奇教授用简洁的语言进行了点评,建议论文还应当从网络争议的类型化、法律上的争议界定、网络与现实的关系以及中国问题的独特性等方面做进一步的思考和分析。
在自由讨论中,徐向华教授认为,高薇的论文逻辑性强、表达清晰,具有很强的学术性。同时建议,论文在进行理论上的提炼和预见之后,还需要进一步展开在法律对策方面的具体研究。王福华教授从诉讼法角度表达了个人的看法。他肯定了论文作者将互联网上看不见的东西进行的规律性概括,并指出未来司法审查机制和社会监督如何在网络纠纷解决机制中体现,应当成为研究者认真思考的问题。赵秀举副教授认为,内生性解决机制的地位究竟是采取传统机制中的和解还是诉讼模式,需要明确定性。杨力教授认为,论文的重点应当是内生的纠纷解决机制;最终形成制度化的路线图应考虑诸如风险、信誉、拘束力、司法审查力和类型化等问题,并指出,网络纠纷的解决机制应当具有自己本身的特点,论文需要着重考虑网络交易习惯、信息的真实性等问题。李剑副教授直言,互联网会带来制度的重构,是否意味着传统法律制度需要完全重构,还是对现有法律制度予以完善?徐向华教授表达了认同,指出国家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往往强调制度改革、制度创新,而实际上还有大量的既有制度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造成了制度资源的浪费,应当挖掘现有制度的潜力。王先林教授指出,论文从制度分析、法社会学角度切入,在社会嵌入这个问题上还可以有更多阐释。
最后,王先林教授作总结发言。整个研讨会历时一个半小时,会专家们积极投入讨论,互为启发,颇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