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原法学院“张元济法学讲座”第2讲举行[图]

02.05.2017  10:52

4月28日上午,凯原法学院“张元济法学讲座”第2讲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工程馆202室举行,本次讲座由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武汉大学珞珈特聘教授、《法学评论》主编秦前红担任主讲嘉宾,演讲题目为 “国家监察制度改革的逻辑、方法及限度”。凯原法学院季卫东院长、高全喜教授、郑戈教授、林彦教授、郭延军教授等出席。本次讲座由高全喜主持,郑戈、林彦担任评议人。

在高全喜做简要介绍后,本场讲座在大家的热烈掌声中开始。

首先,秦前红介绍了监察制度的三种制度取样。第一种是自秦以来的御史制度,监察制度自古有之,从秦御史制度开始,与科举制度等其他制度类似,监察制度在中华文明的延续中起到一定作用;第二个制度模板是孙中山的监察院制度,在“五权宪法”的制度架构下,设置监察院承担监督职能;第三个制度取样是香港的廉政公署。这三种制度各有利弊,以至我们现在选择了“监察委员会”的制度,那么,这种制度在逻辑推演上可能会有哪些问题呢?

秦前红详细分析了可能引起的问题,包括改革的逻辑、改革的定位以及如何与司法改革相衔接,等等。他指出,国家监察制度改革不仅是在法治思维和框架下进行的,而且应当是民主与法治并举的。他强调,置于特定宪制环境之下的监察体制改革,其监察全面覆盖之改革目标亦不乏相当的限度,即监察机关须尊重权力机关的宪法地位,并须恪守审判独立的宪法原则。

两位评议人高度评价了秦前红的学术报告。郑戈从廉政公署的制度和民主与法治的关系等角度进行了评议,林彦则从改革的思路和方法的角度进行了评议。秦前红对点评和现场提问一一作了详细回应。

本次讲座内容翔实、见解深刻,讲座持续两个半小时,全场座无虚席,讨论与回应热烈。讲座结束后,季卫东为秦前红教授颁发了感谢状。

凤凰卫视直播了本次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