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坚持“三不原则”保护耕地 确保全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42万亩

25.04.2017  20:20

  作为全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的金山区,近几年来,坚持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全区连续多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核定在42.56万亩,其中还划定12.56万亩耕地作为全国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区,这是上海市郊建设都市型农业的先行区块。

  耕田是农业之本,金山区作为农业大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放在突出位置。该区规土局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订中,严格按照“保红线、保增长”的工作要求,科学处理保护耕地和城乡建设发展的关系,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动摇。为了实现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金山区在全市率先对基本农田设牌立标,笔者在枫泾镇新义村村头就看到竖有一标牌,明确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519亩,责任单位为新义村村委会,标牌上写明基本农田的地块边界,管理要求等内容。据了解,这种经市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基本农田树牌立标,金山区共有35个块区,这些块区树立标志牌后,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明确落实到了各村。对于这些基本农田,未经批准,任何项目都不得占用。如去年落户金山的有家企业符合产业要求,但需占用基本农田100多亩,区规土局在项目审定中发现这一情况后,说服企业进入规划中的工业区内,确保了基本农田的有效保护。

  保护耕地,还需开发利用耕地。近几年来,金山区规土局在“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前提下,发动村组开展对零星土地的复垦整理,让村组中的村沟宅河、断头浜、竹园和废弃宅基地等零星土地得到开发再利用。据统计,2016年全区整理复垦土地增量面积达到3252亩,而城乡建设用地去年仅用去土地946.95亩,这种减量化的土地复垦开发利用,不仅盘活了土地存量,而且在土地总量上当年还增加了2300多亩面积。

  在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金山区规土局还与区农委、区水务局密切合作,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上下功夫。该区在廊下万亩标准设施粮田建成后,近几年来,金山区农委承接国家综合开发项目10个,计划建设高标准设施粮田1.5万亩,根据分段实施、分批建设的要求,到目前为止,朱泾镇、金山卫镇和廊下镇等3个项目相继完工,建成的生态型、集约型农田展示了都市型农业的新形象,另外7个项目也正在分段实施中。

通讯员 沈永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