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就“上海某发电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案”举行开门案审会 总队就“上海某发电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案”
31.12.2015 11:32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11月10日,市质监局执法总队就“上海某发电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案”举行开门案审会。市政府法制办、化工区管委会安全监管处、徐汇区法院、市特检院、市质监局相关处室的多名法律专家参加会议。案审会前,各位专家现场参观了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关于在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情况汇报。与会专家围绕该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轻微情节,是否适用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的规定以及后处理、如何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大统一等焦点问题各抒己见。专家们的真知灼见为执法人员拓宽了视野,明晰了办案思路,对如何做好化工区特征设备的监管和执法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31.12.2015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