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晋兴资产卷款跑路 涉众型金融平台如何监管

23.06.2016  09:32

  晋兴公司财务季某、法人严某、销售主管李某已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冕将公司资金(约1.5亿元)划转后逃逸,造成公司资金断链。

  6月22日消息:近日,又一家资管公司出现兑付危机,一个普通的写字楼前聚集了大量投资人。此次发生兑付危机的是上海晋兴资产管理公司,据报道,上海晋兴资产董事长携“小三”卷1.5亿跑路,投资者4.36亿打水漂,波及投资者2116人。

  这场面何其眼熟,2015年国内相继爆发了众多P2P网贷平台“跑路”事件以及“E租宝”等理财平台因资金链断裂所导致的挤兑风波。近年来,各类新型理财方式迅速发展,而各类理财平台“爆仓”、“跑路”,甚至涉嫌违法犯罪的事件也时有发生,给广大投资人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也影响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涉众性金融案件有进一步增多趋势

  从线下的各类财富管理公司,到线上的网络理财,再到形形色色的交易平台,以低门槛、高回报、快速便捷等优势获取了大量客户。与此同时,由于法律规制和严格监管不足,“爆仓”、“跑路”的事件不时爆出,引发大量纠纷,也对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了负面影响。

  “涉众性金融案件日益增多,而且有进一步增多的趋势。”上海高院发布的金融审判白皮书显示,由于理财产品的发行面广,投资者人数众多,一旦各类融资、理财平台资金链断裂,债权人要求上述平台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所引发纠纷。此类纠纷除了民事补偿外,往往还涉及刑民交叉问题,案情较为复杂,当事人人数众多,处置难度较大。

  如因某银行客户经理在银行经营场所销售非法股权投资项目导致百余位投资者的上亿元钱款损失;数家证券、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接受客户全权委托操盘交易发生损失,引发大量投资者索赔;某起涉互联网P2P融资平台的案件中,仅一笔30万元的借款就涉及90个投资人;近期e租宝、中晋资产等甚至还涉嫌违法犯罪,导致大量投资者巨额损失。

  由此可见,金融理财领域的涉众型案件多发,风险传导的快速和具有的“多米诺骨牌式”影响,对金融市场和社会稳定有着重大影响。甚至有人利用公众对金融理财产品不熟悉,开展违规金融活动,风险很大。

  例如在2013年爆发的“泛鑫事件”中,犯罪分子陈某、江某等以泛鑫公司、永力公司、中海盛邦公司名义,并在沪、浙两地招聘了400余名保险代理人组成销售团队,由代理人或通过银行员工在沪、浙等地向4400多人推销虚假的保险理财产品计人民币13亿余元,并利用手续费返还的方式套取资金10亿余元。2013年7月28日,陈某、江某将4999.8万元港币转至香港后,携带83万余欧元等巨额现金和首饰、奢侈品等财物潜逃境外。至案发,共造成3000余名被害人实际损失8亿余元。

  此案经上海高院审理,陈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江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部分投资者提起诉讼,要求泛鑫公司及有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高院金融庭庭长杨路认为,随着经济增长面临下行压力,以某些特定资产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可能会出现一定的兑付风险,应进一步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同时开展立体化投资者风险教育活动。

   网贷鲜见财产担保

  “零风险”、“高回报”,这样的理财产品广告令不少人心动,却也暗藏风险。2015年,上海法院受理的金融商事案件数量创历年新高,一审共受理88556件,同比上升61.33%,因2015年金融市场波动等原因,造成涉众性金融案件频发。

  除了上述金融理财平台的纠纷,还有一些涉及证券市场和交易机构。比如,因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所引发的民事赔偿系列案件、仪电集团因虚假陈述遭到证监会查处后所引发的200余件证券投资者维权系列案件等。

  同时,因少数交易机构不规范经营所引发的纠纷仍时有发生,如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违规销售“日金宝”理财产品所引发的维权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受害人数众多,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巨大影响。2015年,上海法院还受理了数起因企业债券发行人发布预期违约公告所引发的投资者起诉债券发行人要求提前兑付的案件,此类案件牵涉面较广,市场影响大。

  从上海法院收案情况看,互联网平台理财纠纷增加明显,其中P2P网络贷款案件的大幅增长成为近年来金融审判中的突出现象。例如,由于一般只存在信用担保,虽然每笔借款均由第三方作保证担保,但财产担保鲜见,一旦发生违约情形,债权落空的可能性仍然较大;被告为自然人居多,公告送达普遍,绝大多数的借款人及担保人为自然人,诉讼中有三分之二左右去向不明,债权风险凸显。

  白皮书提出四点建议:针对网络理财业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重点规范平台主体资格、经营范围、担保规则等问题;整合监管资源,加大监管力度,促使网络理财机构合规经营,防止其变相非法集资或变相从事金融机构专营业务;投资者参与网络理财,应重点关注平台机构的信用情况,避免片面追求高回报而造成投资损失;建立有资质的P2P公司名单查询机制,便于投资者了解和查询。

  与此同时,各类投资交易平台近年来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多是采用计算机软件而搭建的交易场所,里面会包含一些交易指标、趋势图表、K线等要素。交易品种涉及外汇、原油、黄金、白银、稀有金属等商品的期货、现货等。该类平台的合法身份存疑,欺诈客户的现象屡见不鲜,给投资者造成严重损失,容易引发涉众性纠纷。

  上海高院刑二庭庭长段守亮表示,应依法严肃查处各类非法交易平台,杜绝以金融创新为名滥设交易所,清理规范现货、期货交易平台;健全便捷有效的合法交易所名单查询机制,便于投资者了解查询,同时,“对于业务人员通过微信、QQ等通讯工具传播虚假盈利晒单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金融理财市场发展迅猛,监管必须跟上。白皮书建议金融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责,加强对金融理财广告的管理,严肃查处涉非法集资广告、虚假宣传广告、误导消费者广告等金融理财市场违法营销行为,大力加强对网络理财销售、私募股权运作等金融理财主体微观行为的监管力度,依法惩处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行为,防范金融风险的产生和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