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动迁房出租 非法牟利被判刑

19.02.2015  19:35

 

为达到自己无理的动迁安置要求,男子蔡某擅自侵占多套动迁存量房,并非法出租牟利。经浦东新区检察院批捕起诉,日前,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一年。

经查,蔡某自2013年10月起采用私自撬开门锁的方式,擅自侵占产权所属为浦东新区曹路镇的动迁存量房四套,用于出租并收取房客租金。经物业公司多次上门告知要求退房的情况下仍强占上述房屋。

法庭审理认为,本案中蔡某因为动拆迁的无理要求未得到满足,故而采取自行撬开门锁的方式占用政府的动迁存量房,然后出租牟利,严重侵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法院依法认定蔡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的刑罚。

检察官说: 该案虽然由动拆迁纠纷引发,但蔡某非法侵占动迁房出租牟利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公民主张自己的权利必须以法律允许的方式进行,任何人不能以私力救济或者维护权利的名义,无视法律秩序的底线,自作主张地随意占用公私财物,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