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怀瑾著作遭侵权 其子南小舜索赔近千万元

09.10.2014  17:17

  昨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南怀瑾之子南小舜,诉复旦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旦出版社)、老古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古文化公司)、上海书城长宁店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涉案索赔金额近千万元。

  据南小舜向法院递交的诉状显示,南怀瑾于2012年9月辞世,生前著有《论语别裁》、《孟子别通》等70余部作品。作为法定继承人,南小舜享有相关作品继承权。

  2013年11月,南小舜发现,复旦出版社与老古文化公司2012年7月签订的《南怀瑾著作再版合同书》中约定,将本该由南怀瑾享有的24种著作和《南怀瑾选集》的版权费,直接付给老古文化公司。随后,南小舜还发现,复旦出版社分别于2008年5月、2009年1月、2010年1月与老古文化公司签订《南怀瑾著作再版合同书》 约定版权费,南怀瑾除收到2008年版权费,未再收到复旦出版社支付的其他版权费。

  2014年7月,原告于上海书城长宁店购得《南怀瑾选集》一套,得知该作品已于2013年5月印刷出版了二次,但南怀瑾及原告未收到过版权费。

  南小舜认为,三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向原告支付合理开支30余万元,复旦出版社、老古文化公司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近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