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大获批设立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

09.01.2015  03:25
      接外交部通知,以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教师教育中心为代表,向教育部和外交部递交的关于在华东师范大学成立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的申请已获得批复。外交部联合教育部复函,同意包括华东师范大学在内的20所高校增设成立第二批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华东师范大学)将设立在该校国际教师教育中心。

外交部教育部合署复函要求各单位加强同东盟国家的交往,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各方面资源,并针对东盟国家需求,努力建设好独具特色的培训中心,为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做出贡献。同时获得批复的高校包括外交学院、中国传媒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等。

据悉,华东师范大学于2014年4月被教育部列为国家级援外培训项目承办单位。同时列入国家级援外培训项目承办单位名单的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12所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