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进一步创新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12.01.2016  15:08
  根据新《预算法》对预算编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青浦区坚持公共财政、量力而行、统筹兼顾、讲求绩效和公开透明的原则,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体现了新的改革、新的变化和新的特点。   一是顺应新改革,尝试编制部门三年滚动规划。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各部门职责和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2016-2018年涉及财政收支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测算分年度收入预期和支出需求,形成2016-2018年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   二是适应新变化,首次将街道预算纳入区级平台。区财政局及时通过对街道财政干部的专业培训,指导三街道按照区级预算编制要求,做好2016年街道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   三是把握新特点,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将2016年预算安排与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相结合,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预算安排中统筹使用各类资金,原则上首先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如有不足且必须安排的,再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同时,整合规范各类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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