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财政局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10.03.2018  03:52
  长宁区财政局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预算法》规定,在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的20日内,长宁区财政局及时将《关于长宁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报告》等区本级预算信息向社会公开;同时,指导相关部门、单位按照统一的表格样式向社会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   与2017年相比,今年预算信息公开在内容上有所拓展:政府预算草案新增基本建设项目支出预算表;进一步细化公开本级政府债务的规模、种类、利率、期限、还本付息、用途等内容;先行试点选择最低生活保障、市容养护、小学游泳教学等重点支出专项随部门预算一起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增加预算主管部门具体项目的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的公开数量,从2017年的3个增加到4个。   近日,区财政局组织开展预算信息公开核查,检查范围包括区所有预算部门及其下属预算单位(除涉密部门外),共计66家部门、310家单位,检查内容包括公开及时性、内容完整性和详细程度等方面。各部门单位均在长宁门户网站“部门预决算”板块向社会公开2018年度部门预算信息。部分部门存在公开内容不完整、不详细的问题以及未按照统一模板格式公开,将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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